參加新年音樂同樂會,並參與木管四重奏演出「意大利波爾那歌劇名曲及杜爾使地的《英雄受縛曲》」。
【攷】孫幼蘭〈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及其他〉云:「星海不僅是音樂會的積極組織者,也是一個熱情的表演者。在這兩年中,他曾多次參加音樂會演出,如:在一九二七年一月八日新年音樂同樂會上曾參加四人管簫合奏意大利波爾那歌劇名曲及杜爾使地的《英雄受縛曲》。」
又〈秦譜〉云:「在嶺南大學新年音樂同樂會參與表演四人管簫合奏,曲目為歌劇《波爾那》選曲和杜爾使地《英雄受縛曲》。」
又〈戴文〉云:「遍查〈孫文〉〔編按:指孫幼蘭〈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及其他〉〕,談到星海一九二七年的全部活動,只有一句話,即『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下旬,組織第二次華僑夕陽會的音樂節目』,並無〈秦文〉所述內容,不知何所據?!順便說一句題外話:《波爾那》、杜爾使地、《英雄受縛曲》等均係舊譯名。鑑於今人寫的年譜首先是為當代讀者看的,因此理應注以新譯名(最好還加上人名、曲名的原文)。但〈秦文〉並未在這方面作必要的考證,似不應該。……」
又楊師帆〈冼星海在嶺南大學的音樂學習〉附表「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參加的音樂活動統計表」云:「一九二七年一月八日/參加新年音樂同樂會四人管簫〔編按:『簫』字原誤作『蕭』〕合奏意大利波爾那歌劇名曲及杜爾使地的《英雄受縛曲》演出。」
〔按〕〈戴文〉指出的問題,實際是戴氏誤(漏)讀孫氏〈冼〉文內容,該文在第五部分「重返廣州」內容中,先敘明冼星海重返廣州休學及續讀大學預科期間組織音樂活動的經歷,後又表示「星海不僅是音樂會的積極組織者,也是一個熱情的表演者」,並記載其參與演出的相關活動經歷,因此〈秦譜〉記載並非毫無依據。
然〈秦譜〉記述亦有不準確之處,現不可知所謂「新年音樂同樂會」究竟是否為嶺南大學活動,因此〈秦譜〉稱「嶺南大學新年音樂同樂會」,措辭亦非嚴謹。
所謂「四人管簫合奏」,在西方音樂表演形式的當代表述中,或曰「木管四重奏」較為合適,故本譜加以改之。惟〈戴文〉指出的新舊譯名問題,本譜編著者攷後,亦尚未知曉所謂「波爾那」「杜爾使地」「英雄受縛曲」原文所指待攷,且〈戴文〉也未曾告知讀者新譯名及原文究竟為何。孫氏原文「意大利波爾那歌劇名曲」,其「波爾那」似可指作曲者而非作品,然〈秦譜〉〈戴文〉均視「波爾那」為一歌劇作品,措辭亦或需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