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自述居澳期間曾學習《三字經》等蒙書。又是年,外祖父黃錦村歿,從母乘輪船三等艙赴南洋,於棋樟山停留檢疫後,旅居新加坡並入私塾。母操工幫傭以維持生計、資其束脩,期間亦隨雇主家公子遊戲、讀書、打網球等,兼操雜活。
【自述】〈致中共魯藝支部的自傳〉云:「我說過從七歲時祖父死去,生活很苦,母親操工養活我。七歲我在南洋飄流,我讀了不少四書五經。」
又〈我的履歷(簡單歷史)〉云:「我受過教育的地方有幾處:一、在南洋新加坡;……父親死後生活艱苦,母子二人飄流到南洋。母親以操工供給我讀書。……」
又先生另篇自傳云:「從七歲起在澳門讀三字經及古書,在南洋又過活幾年,……」
【攷】見一九○五年六月十三日條目所引黃蘇英信函。
又〈年譜紀略〉云:「(一九一一年)祖父逝世,隨母去南洋,母親靠傭工以維持母子二人之生活,是年入舊式學校,開始讀四書五經,凡四年。」
又〈諶譜〉云:「(一九一一年)祖父去世,隨母親到南洋,靠母親做傭工來維持母子兩人的生活。他在南洋進了一所舊式學校開始讀四書五經,共四年。」
又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我們一家〉云:「七歲時隨母親到新加坡謀生,母親當女傭人。」(見《他們的歲月──追思楊夫戎和司徒懷》頁四一○至四二一)
又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他的母親〉云:「那時星海母子在國內難以謀生,母親得同鄉人介紹,去新加坡〔編按:此處疑闕『當』字〕女傭人。當時新加坡這塊英帝殖民帝,正在靠華人開發經營,許多華人被吸收去當苦力。華僑亦因苦於在國內謀生之難,一批一批地往南洋跑。星海母子二人也就是其中的兩個。母親帶著七歲的星海擠進輪船的三等艙裡,這兒隨時有人因暈船而嘔吐,腥臭氣和呻吟聲充滿艙內。坐三等艙的都是窮苦人,擠下個位置放行李,人則屈著腿熬上一個月左右。而富人坐的是頭等、二等艙,有餐廳、有舒適的床鋪。船到達新加坡碼頭時,一、二等艙的乘客可以上岸了,而三等艙的乘客則被送到附近一個僅數英里的小島去做『衛生檢查和注射』。到後,分男女各一所房子的通間裡,拿自己的鋪蓋去佔個位置,隨時被喊出去『檢查』『打針』。原先的『檢查』時是被脫光身子的。一次,一個女華僑忍受不了此種侮辱,跳水自盡了。由於這位倔強的女僑胞的反抗鬥爭,後來『檢查』時,才讓女的穿上一條筒裙。母親帶著星海熬過了不少艱難才到達目的地,也幸運地找到了女幫工這個『服務』。星海在這個富豪的主人家中,除跟著母親做點小雜活外,還和小主人一起玩。逐漸長大了,還可以拿少爺的書本和課本摸弄摸弄,不懂的地方問問小主人。小主人喜歡打網球,星海就成了陪練網球的好對手。」(見《他們的歲月──追思楊夫戎和司徒懷》頁四三三至四三五)
又〈秦譜〉云:「入澳門中國私塾就讀《三字經》等啟蒙。外祖父歿,從母闖蕩至南洋新加坡,及母至華人家幫傭,復入當地華人私塾繼續讀『四書五經』。」
又顏廷階《中國現代音樂家傳略》云:「一九一一年,冼氏六歲時,祖父去世,隨母親到新加坡,賴母親做傭工來維持兩人生活。當時冼星海進了新加坡一所舊式學校(私塾),開始讀四書五經。」(頁一○九至頁一一三)
又何乃強《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云:「作者的一個上世紀廣東移民的故事《父親平藩的一生》一書裡,有記錄先父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到來新加坡和馬來亞的情形。猜想冼星海母子倆抵達新加坡後,也是一樣要在新加坡島外南部的小島嶼棋樟山(Pulau Sakijang Bendera)逗留三天兩夜,接受隔離檢疫,然後才從那裡邁出闖蕩南洋的第一步。」(頁三一)
〔按〕冼星海自述及〈年譜紀略〉所謂「祖父」應為「外祖父」之誤,前已述及。惟今人無法確認冼氏外祖父準確逝世時間。
關於冼氏母子是何緣由、透過如何管道,以及何時於何地啟程及抵達南洋,諸般細節難攷,長年未有確切說法。何乃強認為二人很有可能是「乘搭大型木製雙桅帆船『大眼雞』南來的,更相信他們是『大倉』(艙底)的搭客,要在船艙內『打地鋪』的(睡時在地上鋪蓆子),沒有房間和軟臥提供的。」(見《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頁三○)何氏所言基礎,或係根據其《父親平藩的一生:一個上世紀廣東移民的故事》一書所論:「根據我查閱的資料,郵輪開始來往於中國和新加坡,應該是在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以後。」(頁五六)
據崔貴強攷,雖十九世紀中後期往來嶺南與新加坡之外籍輪船甚多,但中國籍船隻仍以帆船為主,且帆船票價較輪船便宜(崔氏亦言:「但對赤貧的移民來說,也是個沉重的負擔」),又因帆船需靠季風輸送動力,因此自中國嶺南諸港前往南洋的帆船,均於每年十二月至翌年四月逢東北季風時方得啟航,航程約二十至四十日不等;逢五月至十一月時逢西南季風時,原船再沿路返航中國嶺南。
然自一八八四年後,中國帆船數量銳減,至十九世紀末期更為罕見,因「出洋者眾」,故「輪船來新者無不滿額」。又崔氏亦言:早期赴星洲之華人移民,多有受人口販運集團等黑社會組織誘騙成為契約勞工之情況,交通條件及實際待遇極差,且務工求職者猶如商品供雇主挑選,被迫服勞役半年一載不等,亦有自由勞工登岸後被拐賣虐待,是謂「苦力貿易」,而契約勞工制於二十世紀初期漸消,自由勞工增加,但該制度直至一九一四年才被英殖民政府廢除。然崔氏亦指出,二十世紀初期,廈門、汕頭、海口等地亦有開設赴星輪船航線,惟以外籍輪商經營者為多(見柯木林主編《新加坡華人通史》頁五一至五六)
又據《申報》所載廣告信息,我國帆船客運集中於十九世紀晚期,尤以國內或區域(主要係日本、朝鮮)航線為主,至二十世紀則輪船客運漸增,赴東南亞諸埠(如檳城、新加坡等)之客輪宣傳頻繁可見。又李鍾玨《新嘉坡風土記》記其一八八七年赴星見聞,其中敘述及經澳門轉赴香港乘輪船情況,航程約九日。梁紹文在其《南洋旅行漫記》記載,一九二○年時華人赴南洋多搭輪船,然只有上海、香港二處始發地,其中香港船隻較多,幾乎每日均有航班,且有二千噸左右小船,費用稍低,惟稍遇風浪則顛簸甚大,「多半是出慣門的老行江和到南洋發財去的華工搭的」(頁一)。又一九二五年《工人之路特號》(第一一五期)曾載〈將有船來往新加坡〉啟事,說明時至是年啟事刊發前,廣州尚無往來至新加坡之客輪航班。再者,一九三○年上海職業指導所附設海外職業介紹部印行的《南洋服務須知》,所載中國、南洋客輪業務情況,依然僅有上海、香港為始發地,並以滬直航至星為例,航程約需十一日,且無論何地始發航班,多數船隻均設有票價低廉之統艙(及設有傭人票),與頭等艙價差約五倍。
然若依據司徒懷之說法,冼母或應受人指引,為謀求更佳經濟收入而赴南洋,且係搭乘條件較差之輪船三等艙(即所謂「統艙」)前行。司徒氏一家與冼家交好,早年常有往來,說法應頗可靠。
就冼氏自述及冼母信函所見,吾人尚未能確定母子二人南渡的靠岸點。然若據《南洋服務須知》等早期文獻觀察,至少到一九三○年代時,中國前往南洋的交通方式多先到達新加坡,再乘汽輪等小船前往它處。然亦見有先到庇能(Pulau Pinang,即「檳城」,又譯作「檳榔嶼」)再轉赴星洲者,孫中山亦曾於一九一○年六月底、七月初時,即自香港經庇能轉抵新加坡。養正學校前任校長林耀翔曾言冼氏「慈母受傭別埠乏人照料」(見《養正學校金禧紀念刊》頁二八),可推測新加坡應非冼母最終目的地,然因交通未能直達,須於星洲中轉,故母子二人較有可能最先於該處靠岸。司徒懷曾述及母子二人在抵達新加坡時,曾被送往離島檢疫,此說法與何乃強述及當年華人移民經過大致相符,惟司徒氏未表明檢疫地點,本譜採信何氏所攷,判斷應即為棋樟山(St. John's Island,又譯作「聖約翰島」「上川島」)。又何氏據當時南洋經濟發展情況等方面,推測母子二人應曾在馬來亞它埠逗留(見《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頁三一、三六至三九)。
又冼氏自述童年入私塾地點說法不一,既稱「七歲時我便飄流到南洋,最初是讀舊式的學校,讀了不少四書五經」,又言「從七歲起在澳門讀三字經及古書」,故〈秦譜〉片面認定冼氏係先在澳門入私塾,又在新加坡復讀。據馮漢樹《澳門華僑教育》一書記載,清末以前澳門私塾多招收六至九歲兒童就讀,而澳門私塾目前可考者有十餘間(頁十一)。換言之,冼氏在一九一○年六歲時便有機會入讀,卻多次自述七歲入讀,則冼氏於一九一一年入私塾之時間點或可確認。若依何乃強推測,假定母子二人係乘帆船赴南洋,時間尚有可能在一九一一年元月至四月間,又一九一一年元月三十日(農曆大年初一)冼氏才滿七歲,則若曾入澳門私塾,時間應該極其短暫;又即便搭乘輪船不受航期限制,仍亦略顯匆促。再考慮冼氏三篇自傳僅其一提及於澳門讀書啟蒙一事,又該篇自傳已出現其「胞兄」年齡錯誤問題(見前),或其記述可能出現偏差,再者讀書與入私塾亦屬兩種不同概念,因此關於冼氏是否確實於澳門入讀私塾,應當存疑。
然冼氏於星洲所入私塾具體何處,現已難攷。何乃強依籍貫方面推測,認為母子二人在星洲期間應居牛車水地區內,係因該區嶺南移民甚多;又牛車水區內私塾林立,語言及文化習慣與原鄉相近,故冼氏可能就近入學(見《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頁三五至三六、四四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