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歲次辛酉)
五月二十四日

林耀翔應廣州嶺南大學邀請主持華僑學校,由新加坡經香港於是日抵穗履職。先生隨林氏返國並於該校就學,後轉入嶺南大學附中一九二八級(即「惺社」),於格蘭堂書樓兼職售賣文具半工半讀。求學期間,住校內草棚宿舍,曾參加校內歌詩班、管樂隊,並於課餘時間至香港參加電影樂隊工作,參與校內外各式活動,結識司徒喬且二人互動甚密,又曾參加嶺南銀行樂隊。在嶺大附中就學期間,勤練書法,亦或曾赴佛山華英學校活動(一說「工讀」)。

【自述】〈致中共魯藝支部的自傳〉云:「在廣州嶺南大學附中讀至中學和大學文科,都是半工半讀,任打字、班長、暑期華僑學校教員、音樂私人教授和曾經擔任過兩年大學的銀樂隊教授。」

又〈我的履歷(簡單歷史)〉云:「在廣州嶺南大學附中及大學共六年,以半工讀維持。任打字、班長,教工人夜校及大學教授兩年。」

又先生另篇自傳云:「又在廣東嶺南大學,讀中學及大學文科……」

【攷】廣州私立嶺南大學《嶺南》季刊民國十年春季第五卷第一號〈中小學紀事〉云:「中學:本年春學期開學,添招新生一班。其程度介於高小三年級及中學一年級之間。教科書及管理則與中學一年級同。俟暑假後學生分別升級留級,蓋為程度不齊之學生而設也。」又〈各級學生紀事〉云:「中學一年級(即一九二八年級)本級上學期級友八十餘人,分為甲乙丙三班。至本學期人數驟增,更開一年預科亦附入本班,故極形發達。而級友均富服務精神,對於禮拜日往鄉村傳道,及青年會所設之查經班,均踴躍從事,不遺餘力,以求達到完滿之目的。於德育上得益不少矣。本級對於體育,尤為注意,級友均悉力練習,今年足球大為進步。……本級曾組織演劇團,及華樂隊……每當課餘之暇,恆見級友往來耕作於是間,真有無窮之樂趣也。」

又廣州私立嶺南大學《嶺南》季刊民國十年夏季第五卷第二號〈分校紀事〉云:「華僑校長林耀〔編按:『耀』字原誤作『燿』,下同〕翔君未回校以前,其教務與管理,仍由葛理佩、謝昭杰兩君支配。……林耀翔君五月廿四回校,即接任教務。」又〈校內個人記事〉云:「林耀翔夫婦偕林太夫人,五月廿三由星嘉坡抵港,廿四抵校。」

又一九二九年十月五日發行《私立嶺南大學校報》第一卷第三十期刊載之〈發給學生冼星海君證明書〉云:「為發給證明書,事茲本校學生冼星海係廣東番禺縣人,於中華民國十二年〔編按:『十二年』原文如此,應作『十年』〕即一九二一年入校為大學部特別生,至中華民國十七年即一九廿八年離校,轉學北京及上海國立音樂院專脩科肄業。該生在校時音樂成績甚優,於一九二六至一九二八年曾任本校音樂隊隊長,及學生青年會音樂主任二年。人頗好學、品行亦甚優良。此證。中華民國十八年十月五日。私立嶺南大學校長鍾榮光、副校長李應林。」

又〈年譜紀略〉云:「(一九一八年)回廣東,入嶺南大學附中,後又升入大學,共六年,此時期開始半工半讀維持生活。」

又〈諶譜〉云:「(一九一八年)回到廣東進嶺南大學附中,後又升入大學,一共六年。這時期已開始半工半讀來維持生活。」

又林耀翔〈五十年之回顧〉云:「廣州嶺南大學,為適應時代需求與僑胞邀請,特於校內設一華僑學校,專收容僑胞子弟返國求學者,因促余北返負責主持之,時養正經三年餘之努力整理校務大有進展,各事已漸正軌,仔肩可卸,因辭去校〔編按:原衍『校』字〕長職務,董事部請劉立夫先生暫行代理,時一九二一年六月也,隨余返國入嶺南者二十餘人,現已去世之冼星海君,現在本坡執業之羅廣霖醫生,任牧師之林天思君(在校時名子湘),現任本校教職之龍學藩君等,均當時同行返國學生也。」

又齊毓怡訪問李任龍記錄云:「星海到嶺南讀書,大約是在一九二一年或是一九二二年,先在中學讀了四年(那時,中學的四年級即等於大學的預科),後又在大學讀了一兩年。他入學以後,就是半工半讀,教工人子弟夜校、當軍樂隊的指揮等,逢假日,他常到香港去,參加一些電影樂隊中的工作,賺一些錢來維持生活。」(見《專輯》第二冊頁三四四至三四五)

又冼玉清〈冼星海中學時二三事〉云:「一九二二──一九二四年,我在嶺南大學附中教國文和歷史課。星海當時是附中的學生,曾在我班上課足足兩年;課餘也常到我的宿舍敘話。他家貧,便一邊做學生,一邊擔任附中的銀樂隊指揮,半工半讀。而且奉母住在校園。他的『惺社』的同學,本應一九二四年中學畢業,一九二八年大學畢業的。但中學還未讀完,一九二五年便往嶺南附設華僑學校任庶務;一九二七年任音樂助教員;一九二八年轉去法國做勤工儉學的學生,專攻音樂去了。」(見《專輯》第二冊頁三三九至三四○)

又孫幼蘭〈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及其他〉云:「冼星海於一九二○年前後回廣州,是『嶺南』招收回國的第一批華僑學生之一。星海進廣州『嶺南』後,曾首先在華僑特別班學習,特別班著重學習國文、國語、字課、作文及史地。後來升入中學一九二八班學習,一九二八班的班名為『惺社』。惺社自中學一年級開始,就有『華樂隊』的組織。……星海從小所過的貧困生活,使他很自然地流露出對『村童』的同情和關心。一九二二年秋至一九二三年夏,當他唸中學三年級時,曾擔任『嶺南』青年會村鄉服務部村童委辦正主任一年。……星海自一九二三年夏讀完中學三年級後,曾休學兩年,但他一直是惺社的社友。……直到一九二五年,星海才讀大學預科,並任華僑學生會庶務……」

又《新加坡感恩堂六十週年紀念刊》編輯委員會所撰〈本堂創辦人、義務主任林耀翔先生簡介〉云:「一九二一年,嶺南大學計劃開辦華僑學校,需先生回國。先生遂於是年七月辭職返國主持該僑校。……附記:本文資料採自曾昭森〈難求的人師、信徒的榜樣──林耀翔先生八十五榮壽獻詞〉(一九七三年)並經 先生本人訂正。」(見《新加坡感恩堂六十週年紀念刊》頁十五)

又許蘇我〈教育家林耀翔先生──我的回憶錄之一章(下)〉:「後來嶺南開辦華僑學校之時,且有一群華僑學生,跟隨林師到嶺南升學。冼星海同學,就是其中之一。冼同學在養正讀了三年,一九二一年六月畢業高級小學,十八歲,隨林校長返國,在嶺南升學。」

又馮伊湄《我的丈夫司徒喬》云:「喬〔編按:指司徒喬〕唸中學的時候,最要好的朋友是冼星海──洗衣婦人冼大娘的兒子。這個被熱帶陽光曬黑了的小華僑,喜歡唱歌,會吹單簧管,學校的歌詩班、銅樂隊都少不了他。他那快高快大的身子,使得剛穿上不久的褲子就變短變窄了。兩條褲管緊緊裹在肌肉結實的小腿上。那些衣冠楚楚的同學嘲諷地贈他一個綽號叫『臘腸』。喬有一天到星海的房間,看見他把一張凳子放在床上當桌子,然後盤腿坐在床上做功課,喬立刻回家把自己做功課的小桌子借給了他,自己做功課就擠到弟妹們的桌子上去。喬和星海締結起深厚的友誼,不止因為他們同是住木屋的小居民,不止因為兩家母親是知心的朋友,更重要的是兩個少年人對藝術都很著迷。人們常常看見喬把畫架支在江邊畫浮屋、小艇、船夫,冼星海在離他不遠小山丘上鼓起腮幫吹單簧管;有時冼星海在房間拉提琴,喬在他琴聲中畫畫。他們倆在籃球場上同搶一個球,在游泳池裡是比賽的對手。喬比星海大兩歲,不同班級,但課外總是形影不離。廚房裡用剩了什麼魚頭肉碎,喬的母親總把冼星海找來和兒子們一同吃。冼星海的母親悄悄地希望喬的兩個妹妹中會有一個將來成為她的兒媳婦。喬和星海兩人還有一個共同的興趣,就是愛參加基督教青年會主辦的鄉村活動,把假日都消磨在學校附近的伍村、鳳凰村。他們教孩子們認字、唱歌。做這工作的時候,喬總是捎帶著畫速寫,冼星海捎帶著蒐集一些村子裡的童謠、山歌。……」(頁二十至二十一)《我的丈夫司徒喬》又名《未完成的畫》。

又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我們一家〉云:「至十幾歲時,廣州私立嶺南大學創辦人鍾榮光先生到南洋去籌募辦學經費,看到一家華商家女傭人的兒子──星海強健好學,有音樂才智,便讓他到該校來上學。這時開始與司徒喬同學。兩人都是窮苦學生,兼在學校搞衛生,搖上下課鈴等,以補助費用。……星海宿舍裡沒有桌子,只有一把椅子(當時學生桌椅是自備的),他把椅子放在床上當桌子用,然後盤著腿坐在床上寫字。床上,地板上都鋪滿了五線紙,牆上掛著把小提琴和貝多芬的相片。我大哥看到這位不同班次的同學如此艱苦的學習精神,一開始就十分愛戴他、佩服他,即把自己的桌子送去給他用。對藝術的愛好更使他倆連在一起。兩人相約在一塊游泳、打球和參加星期日青年會主辦的活動:到附近的鳳凰村,五村去教鄉間兒童唱歌、識字。同時的一個練速寫,一個蒐集山歌民歌。也到郊外去,大哥是寫生,星海哥練小提琴、吹黑管。兩人互相陪伴著,於是大哥養成了在音樂中作畫的習慣。兩人對藝術著了迷,並成為為藝術奮鬥終生的志同道合者。星海除了苦學音樂外,他還練拳、練氣功、練字,尤其愛好文學,他有一手獨具風格的好書法。……」

又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他的母親〉云:「星海十四歲時,廣州私立嶺南大學的創辦人鍾榮光先生往南洋去籌募辦學經費,看到一位華商中女傭人的兒子──星海,身強好學,有音樂才智,就讓他到嶺南大學華僑班免費入學。星海第一次離開母親,母親也第一次身邊缺少了惟一的親人和助手。但為了星海的前途,兩個人依依不捨含淚分別了。」

又〈日本專家來穗考察星海青年時期生活〉云:「最近,在我國東北師範大學任教的日本專家岩崎久男先生,在完成教學任務回國之前,曾到我省廣州、佛山等地進行考察活動。在音協廣東分會有關人員的陪同下,參觀了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同志一九二三至一九二四年間,在佛山華英中學讀書的校舍,訪問了星海同志當年的同班同學、校友楊道循、熊春沛等老人以及在延安時期與星海同志共同生活、戰鬥過的老音樂家李鷹航同志,對星海同志青年時期的學習生活和延安時期的創作生活作了深入的了解。特別是關於星海同志入嶺南大學附中讀書之前,曾到過廣東佛山華英中學當工讀生這一事實,過去還未被人們所注意,這對研究星海同志的生平是很有意義的。」

又冼玉清〈冼星海練字的故事〉云:「養正中學是嶺南大學辦的。當時嶺南大學校長鐘榮光想吸收華僑學生,便在新加坡、越南、香港、澳門等地都辦了一些中學。一九二一年嶺南大學派教師林耀翔去新加坡為嶺大募集華僑學生宿舍建設資金,林氏便把養正中學一批優秀學生帶回祖國攻讀。星海便是其中之一。他進入嶺南大學附屬中學仍是工讀生。他每天抽出兩小時,在格蘭堂書樓工作,售賣書籍紙筆等物,同時加入『嶺南銀行樂隊』,吹奏直簫。星海就是靠著這兩份工作的收入繳交膳費學費。他在嶺南附中讀書時,下課後曾到我的書齋問及寫字之法。我順口把歌訣告訴他:『字無百日功,勤學便是工。筆執正,墨磨濃,畫平企直貫當中,排勻撇捺分西東。』他把這歌訣抄在筆記本上,當時我還不知道他擅長書法,因為他所交的習作,都是用鋼筆寫的,雖然齊整平正,但未顯出毛筆字的氣勢。其實,寫字、作曲、吹直簫三樣,都是星海的特長,可惜他的書法,後來為音樂所掩了。日月雖逝,對於這位四十多年前勤學苦練的好學生,我仍然難以忘懷。」

又〈秦譜〉云:「(一九一八年)秋季高小畢業,奉母自南洋回國抵達廣州,考入佛山華英中學,與楊道循、熊春霖一起半工半讀。(一九一九年)秋季,自佛山返回廣州,考入嶺南大學附中華僑學生特別班,依靠搖鈴擦黑板維持工讀補習國語、習字、作文、史地等課程。(一九二○年)秋季,升入嶺南大學附中一九二八班,班名惺社,在本校格蘭堂每天代售文具二小時,繼續工讀。加入歌詩班練唱贊美詩,入選本校管樂隊,參與組建惺社華樂隊。住嶺大工讀生宿舍,與同室之高班同學司徒喬交好,得其影響,又愛好繪畫並顯示才能。(一九二一年)秋季升入附中二年級,當選嶺南大學青年會村鄉服務部童工委辦主任,定期組織同學去鄰村學校開展鄉村義務教育。」

又顏廷階《中國現代音樂家傳略》云:「一九二一年十六歲高小畢業,恰好林校長應聘廣州接掌嶺南大學附設的華僑中學,便把冼星海先生等廿位學生,一道率領到該校升學。他與母親住在校舍,仍舊過著半工半讀的生活,同時負責『嶺南銀行軍樂隊』指揮。自己也擅長廣東式小提琴,偶爾〔編按:『爾』字原作『而』〕參加演出。為了奉養母親及繳付學費,課餘靠售賣文具維生。」

又何乃強《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云:「所以,冼星海是在一九二一年六月隨林耀翔校長回到中國廣州去。《冼星海年譜紀略》所記錄的一九一八年回去廣東是不確實的。在《養正學校金禧紀念刊》第二八六頁就刊載由梁遜民先生所收藏的一張珍貴照片,是攝於一九二一年一月的養正學校軍樂隊的合照,前排右起第四人是冼星海。這張照片是在養正學校的二操場拍攝的。……換句話說,一九二一年六月前,冼星海的的確確還在新加坡。如果冼星海是在一九一一年到來新加坡,那就是說,他在新加坡的時間是整整十年了。這也是他第一次離開慈母黃蘇英,以後的冼母如何,則不得而知。根據冼星海自己所寫的履歷(簡單歷史),一九三七年他的母親是在中國上海法國租界福履理路仁安坊七號居住,至於冼母是在哪一年回到中國去,則有待考證。」(頁四一至四三)

又楊師帆〈冼星海在嶺南大學的音樂學習〉云:「諸位學者與書刊的觀點說明冼星海何時進入嶺南大學這一不確之處,尚缺佐證材料加以證明。經查閱嶺南學校印刷局刊的《嶺南學校布告第二十一號名冊》(一九一八──一九一九年),這份名冊中刊印了該校大學各級、大學預科、中學各級、高等小學各級、初等小學各級學生名單,未發現冼星海的名字。可惜未能找到一九一九──一九二○年度和一九二○──一九二一年度名冊,無法考證冼星海進入嶺南大學的確切時間。但據孫幼蘭的〈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及其他〉一文介紹:……(見前引文)。對此,民國十四年《嶺南大學年鑒》的《本校學生所隸屬之省縣班級》也有記載:冼星海,番禺,預科;因此可確認一九二五年秋冼星海是嶺南大學的預科生。當時嶺南大學附中學制為四年,中學四年級亦即大學預科。如此推算,冼星海是在一九二○年秋進入嶺南大學附中讀書的,於此前有無進入嶺南大學華僑學校讀書及時間尚需考證。嶺南大學於一九一七年設華僑學校,專為海外僑生入嶺南大學設立。」

又何乃強《前養正紀事:一九○五──一九八七》云:「一九二一年,十六歲的冼星海小學畢業。他被挑選到中國升學,同年六月林耀翔校長親自帶領他和十幾位同學,到廣州嶺南大學附屬的華僑學校就讀,也繼續他的音樂學習,二十歲進入嶺南大學。」(頁二○七)

〔按〕關於冼星海自星洲返穗、入讀嶺南大學附設華僑學校,並轉入嶺南大學附設中學就學等情事,過去未有準確說法,且部分細節難以察考,以下將就所見文獻呈現之證據,加以歸納分析──

楊師帆認定冼氏於一九二○年秋入嶺南大學附中,則係自孫幼蘭所言再行推算,但這樣的推論顯然有邏輯上的疑慮,其一:即必須確認孫氏所言為真,其二:則必須確認冼氏完全依照規定學制進行學業。觀察其它一手文獻,孫氏所言不一定可靠,且吾人亦不明確冼氏是否嚴格按照學制就學(至少轉入附中一九二八級便非從一年級開始讀起),故楊氏推論顯得甚是薄弱,無法採信。

至於冼氏離星返穗之具體時間,以林耀翔說法最具說服力,且何乃強亦以一九二一年元月養正學校軍樂隊合影照片,說明冼氏當時仍在新加坡,故林耀翔應嶺南大學邀請北上主持華僑學校事務、攜帶養正學校學生前往就學,才是冼氏開展廣州求學生活的起點。至於司徒懷多次提及嶺南大學創辦人鍾榮光赴南洋募款、鼓勵冼氏就學一事,根據〈鍾榮光先生年譜〉記載,鍾氏曾於一九一八年赴南洋募款以建張弼士堂、一九二二年赴爪哇募款以建新校舍,又於一九二三年赴美洲、安南西貢各埠、仰光、石叻(新加坡)、澳洲、新西蘭等地為籌設農學院募款(見《鍾榮光先生傳》頁三五一至三六三),從時間上來看與冼氏北上時間並不相符。司徒懷較有可能係將冼氏入養正學校及嶺南大學華僑學校二事混為一談,因林耀翔曾言冼氏係經友人介紹入讀養正學校,因此很有可能鍾氏結識冼母雇主,進而推薦冼氏進入養正學校。而冼氏北上入穗,則與林氏調動職務、帶領養正優秀學生繼續深造有關。然林氏自述北上時間為一九二一年六月,與嶺南大學《嶺南》季刊記載之五月二十四日略有出入。

何乃強曾與本譜編著者商榷稱:「當時很多人還習慣用陰曆,舊習慣一時改不過來。說是學校官方紀錄是沒有錯,不過是用陰曆記錄了。……林校長記憶特強,他在九十歲時,(我)還跟他講過話,思維清晰,記憶力強,不是『追憶有所出入』問題。他的那篇回憶文章〔編按:指林耀翔〈五十年之回顧〉〕,是在六十多歲時寫的,不可能失憶、失智、失認知。」即何氏認為《嶺南》記載之林耀翔「五月廿三由星嘉坡抵港,廿四抵校」應指農曆(對應公曆為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又許蘇我亦指出冼星海係於一九二一年六月自養正學校畢業後隨林耀翔北上廣州。然《新加坡感恩堂六十週年紀念刊》編輯委員會所撰〈本堂創辦人、義務主任林耀翔先生簡介〉記載林耀翔係於一九二一年「七月辭職返國主持該僑校」,並稱該說法經林氏訂正認可。若翻查《嶺南》其它記事,同載於民國十年春季第五卷第一號的〈圖書館本學年內收入中西書籍表〉,其中書目登記時間範圍為「民國九年六月一日至十年五月三十一日」(頁六二);又同刊所載胡本德博士演講日程有「五月三十一日」(頁八七)。中國傳統所使用的農曆(慣稱「陰曆」,實為「陰陽曆」)大月為三十日、小月為二十九日,如記為「三十一日」,則說明時間記法為公曆(即「陽曆」)無疑,故推測《嶺南》應無使用農曆記事之習慣。因此,本譜仍認為《嶺南》所載林耀翔「五月廿三由星嘉坡抵港,廿四抵校」應指公曆。許蘇我之說法,或承襲自林耀翔〈五十年之回顧〉記述;而《新加坡感恩堂六十週年紀念刊》所載「七月」說,亦或可以從「七月履職」解讀,但與《嶺南》記載之「五月廿三由星嘉坡抵港」及林氏〈五十年之回顧〉所謂「時一九二一年六月也」皆有出入。職是之故,本譜認為雖然冼星海隨林耀翔抵達廣州之具體月份待攷,但時間應在一九二一年五月至七月間,在沒有更多文獻得以明確佐證的情況下,且林氏、許氏所言為事後追憶,本譜仍以《嶺南》所刊官方正式通報時間為繫事依據,應為公曆五月二十四日。

據《私立嶺南大學校報》第一卷第十三期刊載之〈發給學生冼星海君證明書〉,也明確指出冼氏係於一九二一年進入嶺南大學(然該證明書將民國紀元誤作「十二年」,應為「十年」),雖不知為何校方稱冼氏入校身分為「大學部特別生」,也不知校方出於什麼目的為冼氏刊登此證明書(從時間上推測,或有可能為冼氏準備赴法國學習之用),但從七年的求學時程範圍看來,冼氏不大可能一入校就作為大學學生,所謂「大學部特別生」或許為華僑學校學生身分的另一種稱呼。

又嶺南大學華僑學校的學制、以及冼氏自華僑學校轉入附中的具體時間待攷,但據冼玉清所言,冼氏在一九二二年時即在附中一九二八級(即「惺社」)就學,又冼氏於一九二四年夏季完成中學三年級學業,故冼氏自華僑學校轉入附中一九二八級應是冼氏入嶺南一年內完成之事。然齊毓怡採訪李任龍之記述(讀中學四年),與冼氏完成中學三年級學業後休學二年的經歷略有出入。另〈秦譜〉稱「附中華僑學生特別班」係將華僑學校、附中兩個不同學制混淆。又〈秦譜〉稱冼氏於一九二一年秋季升入嶺南大學附中二年級,並言其「當選青年會村鄉服務部童工委辦主任」但未標明出處,然孫幼蘭〈冼星海在「嶺南大學」及其他〉指出冼氏係於一九二二年秋擔任「嶺南」青年會村鄉服務部村童委辦正主任,時間及職務名稱均有出入。據馮伊湄、司徒懷等人所言,冼氏於嶺南大學華僑學校及附中時期參與的服務活動,多與學校宗教背景有關,所謂「青年會」,應指嶺南基督教學生青年會,又廣州基督教青年會(YMCA)自一九○九年於長堤成立,開展多種服務活動。

另外,嶺南大學各學部(含中、小學)實施自一九○四年學堂時期開展的「級社」制,每一年級(含各班)猶如一社,可自行設計社徽、社旗、社歌並發展屬於該社的特色活動,據嶺南大學《嶺南》季刊民國十年春季第五卷第一號所載,一九二八級自一九二一年春季招生,分三班(故孫幼蘭、〈秦譜〉等稱「一九二八班」措辭並不準確,因為「一九二八級」不止一班),頗具規模,已有華樂隊等組織,故〈秦譜〉稱冼氏「參與組建惺社華樂隊」並無依據,因為冼氏係插班轉學生,不可能參與組建入讀前一年即存在的樂隊。

關於各文獻提及冼氏與母親在嶺南大學校園生活之情事,牽涉冼母回國情況,詳見一九二七年秋季條目按語說明。

又〈秦譜〉稱冼氏於一九一八年考入佛山華英中學,一九一九年入嶺南大學附中華僑學生特別班,另外又稱一九二四年二月至七月間又在華英中學工讀,並稱史料出處為馬可《冼星海畫傳》、《嶺南音樂》一九八一年第四期刊載之〈日本專家來穗考察星海青年時期生活〉等文獻。另目前於互聯網可見冼氏為華英中學校友之說法,甚至今之佛山市第一中學、佛山市華英學校官方網站亦有類似表述。但是,《冼星海畫傳》並未提及冼氏入讀華英中學一事,戴鵬海稱未見《嶺南音樂》中所載〈日〉文。據莊澤晰〈尋跡探蹤:冼星海與佛山華英中學敘事考論〉一文考證,該文實際上存在於《嶺南音樂》一九八一年第四期頁三一下方處,但未見於該期目次。莊氏亦考證,〈日〉文中所謂「楊道循」應為「楊景循」之誤,楊氏於一九三四年起擔任佛山華英中學校長,且楊氏之子楊寶智在〈楊寶智憶思聰叔〉云:「(楊景循)與冼星海原是廣州嶺南大學附中同住一個房間的同班好友。」(收錄於《馬思聰迴響曲》頁二六五)即便如此,目前並無確切紙面證據證明冼氏曾入讀華英中學,且〈日〉文中提到「讀書」又稱冼氏為「工讀生」,然即便冼氏具備「工讀生」身分,仍難斷定係在華英中學就學。據向延生口述:「冼星海一九二七年在廣州就讀嶺南大學時,曾經在附近的華英中學打工……幫助組織訓練樂隊。」(私人通信記錄)然向氏所謂「一九二七年」,與〈日〉文所謂「一九二三至一九二四年間」,與〈秦譜〉所謂「一九一八年」,時間差異甚大,有待攷證。但目前可知:一,冼氏一九一八年身處新加坡、一九一九年入養正學校情事,已有多重證據支持;二,冼氏返穗之動機及過程亦有相關當事人說法加以揭示;三,既然冼氏經濟條件不佳,則毫無必要先在佛山華英中學短暫就學後,又至廣州嶺南大學華僑學校及附中,再返回佛山華英待五個月。但若冼氏在嶺大附中就學,課餘時間到華英中學組織樂隊以謀工資,則有可能,只是尚待更多明確證據支持。今日之佛山華英學校,與佛山市第一中學(位於原華英學校校址,佛山一中認為繼承了原華英學校的辦學沿革),均認為冼氏為其校友,甚至於校園中鑄造塑像展示,並在各紀念冊刊物有相關表述。須留意,今佛山華英學校雖辦學歷史確可追溯至一九一二年基督教循道公會創立之華英中學,但該校歷經一九五五年改制整併為佛山市第一中學、一九九九年初中部脫離改制辦學,已是國有民辦之教育機構,吾人不能排除今民辦之佛山華英學校係為提昇知名度,錯置史料,宣稱冼氏為其校友而增添風彩。而佛山一中的歷史敘事,亦或有誇大之嫌。(佛山一中、華英學校均隸屬於佛山市第一中學教育集團,其中華英學校亦受佛山市華英學校教育集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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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