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三四年(民國二十三年,歲次甲戌)
是年

中國留法音樂學會某次開會,先生於會中演唱作品〈風〉,並與會員交流意見。據曾竹韶憶述,作品約於一九三五年完成,篇幅短小,風格類似馬迪尼(Martini)創作之〈愛之頌歌(Plaisir D'Amur)〉,並稱〈風〉係先生為贈送法國女友而作。

【攷】闕文〈冼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涯──訪問中央美術學院教授曾竹韶紀實〉云:「冼星海的〈風〉大約是在一九三五年完成的,但在一九三四年音樂學會開會時,他已經唱給大家聽過了,大家也給他提過了些意見。〈風〉的篇幅並不長,但比較抒情、傷感。由於冼星海酷愛法國馬迪尼(Martini)的一首抒情歌曲〈愛之頌歌(Plaisir d'Amour)〉,因此〈風〉多少受到馬迪尼作品的影響。……至於現在有些人具體地認為〈風〉是譜寫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的詞,這是不確切的。當然,在情緒上、感情上是不是受到過這些詩詞的影響和共鳴,那就很難說了。這裡附帶說一句,冼星海的〈風〉是為他的一個女友而作的,是專門獻給她的禮物。一九三五年他回國時,他不讓我們到巴黎火車站去送他,他說有另外的法國朋友送他,那就是他的法國女朋友了。」

〔按〕惟〈風〉未見樂譜留存。又曾竹韶所言冼星海的法國女友,尚不明具體身分為何,但曾氏曾言及冼氏臨返國前曾對女友說道將會返回巴黎,冼氏又自述類似情況(均見一九三五年夏季條目),故該名女性應為曾協助冼氏考入巴黎音樂學院保羅・杜卡作曲班的當地女青年作曲家(見一九三四年秋季條目)。

又鄭式如確定返國日期後,辭去工作,赴巴黎十五區先生寓所話別,隔日鄭氏即接獲先生信函(落款時間為某月二十六日),函中所言除鼓勵鄭氏持續推廣平民音樂教育以外,亦欲贈送丹第所著《作曲法(Can Compositions)》三冊(惟因先生經濟情況不佳,尚未購入),並託鄭氏轉交致舅父(一說「世交」)鄺安坤信函、述明先生所盼,請求鄺氏代向李石曾設法協助求學事宜,亦冀望鄭氏若見到里昂中法大學校長時,能為先生求學之事有所助力。

【自述】信函云:「模祖兄:昨天晚上的談話,我感到無名的鼓勵,你這次回國實在於北平樂壇很有影響,望你一一向堅持奮鬥猜神去提倡,去創造,勝利始終是屬你的!我希望你多提倡視唱我平民的音樂教育,使四萬萬的同胞沒有過音樂教育的,得有機會去些,同時把一些音樂材料寄給你的。我想買Vincent d'Indy的Can Compositions三本贈你,但要等我生活有解決時才行,我相信還有望,因為人不會完全失掉希望的!給鄺的信已寫就,請你盡力向他講及並代向李石曾親自設法,如果真誠熱烈去感動他,我想李石曾也可感動的。你明白我內心苦衷,望能表白我的意思,這我是極相信!如你見里昂中法校長時也可提出。總之庚款是為中國人材而栽培的,我也是中國人一份,也有權利去請求。至於一切消息請你星期二晚上離巴黎時,報告我一點。/祝努力/順候老雲好!/星海/二十六日午」(見《專輯》第四冊頁二六至二七)《專輯》原載鄭式如注:「一、模祖,我當時的名字。二、Vincent d'Indy丹地……是當時法國名作曲家和音樂理論家,星海同志曾跟丹地學作曲,所說的三本書就是丹地著的《作曲法》一、二、三冊。三、鄺安坤是星海同志的舅父,當時在法國學醫,和飯店經理很熟,回國後在上海行醫,星海的信就是寫給他的。四、李石曾是國民黨的元老之一,曾在法國辦過豆腐公司,他是河北高陽縣人,很多留法學生是從高陽布里村留法班學習後到法國的。五、里昂中法大學,是在法國里昂由中國庚子賠款舉辦的一所專為中國學生學習的大學。六、老雲是飯店的經理兼廚師,高陽縣人。七、寫這封信的時間是一九三四年。」然《全集》注曰:「鄺安坤,冼星海的世交,當時在法國學醫。」又《全集》所刊文句與《專輯》略有出入,《全集》本落款為「二十六日下午」。

【攷】鄭式如〈憶星海〉云:「在我回國的日期確定之後,提前把飯店的工作辭去,就立刻到巴黎第十五區星海家去找他語別。那時他住在一座七層樓樓頂上,是一間不大的閣樓,屋內七出八入,屋頂高高低低,低的地方身子都站不起來。屋裡正好放下一張床張小桌。從窗口極目遠眺,可看到大半個巴黎市貌。但這裡沒有像市內那樣雜亂和喧嘩,顯得格外寧靜安詳。在這一層住的房客大都是單身藝人,有歌手,有演員,也有不出名的畫家。在他們的門外走道的牆壁上,有的還把自己演出劇目的海報張貼出來,五光十色別具風味。就在這樣一個環境中和窄小的房間裡,星海同志一個人生活在這裡孜孜不倦地在學習在寫作。這一天他非常高興,我們談了很多,直到太陽落下我們才分手。第二天我接到他的來信。這封信抒發了他的抱負和希望,並囑咐我回國後為他的助學金向有關方面呼籲。這封信將近五十年了,又經過了十年動亂居然能倖存到今天,真是沒有想到的。現在重新閱讀起來,確實給人很大啟示,令人深思。對我們瞭解星海同志當時的思想,有一定的價值。」

又〈秦譜〉云:「五月二十六日,致鄭式如信,託鄭轉告舅父鄺(疑黃字之誤)安坤找李石曾代為言明:『庚款是為中國栽培人才的!我也是中國人中的一員,也有權利去請求,』表示申請官費當仁不讓。」

又〈戴文〉云:「冼信只談到『……(見前)』。此信只有日期,沒有月份,所謂『五月』是秦文自己加上去的。另據《冼星海全集》第一卷注:『鄺安坤,冼星海的世交,當時在法國學醫』。〈秦文〉說鄺是星海的『舅父』,還特別在『鄺』字括號內後加『疑是黃字之誤』,看起來是一本正經地在勘誤,其實是弄巧成拙的多餘之舉。此外,冼信寫得很清楚:一是『給鄺的信已寫就』,二是請鄭將所託事『盡力向他講及』,三是『並代向李石曾設法』。但是〈秦文〉卻將這三件事混為一,變成要鄺去找李了。」

〔按〕由於鄭式如並未述明返國日期,加以信函落款略去月份,故不能確定冼星海寫就信函之具體時間。但本年七月冼氏曾向里昂中法大學申請獎學金,又秋季時搬往另處居住,故此事件頗有可能發生於本年七月後至秋季之間。至於「某月二十六日」,尚不能確定是鄭氏與冼氏談話結束後當日撰信,亦或隔日寫就信函後立即送赴鄭氏。冼氏曾於本年七月五日致里昂中法大學校長信函,稱曾接獲鄭氏來信告知申請獎學金(補助款)相關事宜,此信之寄發時間或接近該時期。

經查,鄺安坤又名鄺安堃,廣東番禺人,一九○二年生、一九九二年卒,一九二九年畢業於法國巴黎大學醫科,獲醫學博士學位,一九三三年返國,曾任震旦大學醫學院教授、廣慈醫院內科主任,又曾任職上海第二醫學院副院長及瑞金醫院,係我國著名內分泌學家。〈秦譜〉稱鄺氏為冼氏「舅父」並非空口無憑,因《專輯》刊錄的鄭式如注即有此說,惟或因鄺氏並非冼氏母姓,難以理解,故《全集》改作「世交」。但若考慮到鄺氏籍貫,無法排除或係冼氏之表舅,如此即可說得通;又鄺氏僅年長冼氏三歲,若僅為同鄉世交也頗有可能。另外,洪潘曾言及冼氏離開國立音樂院時,曾遇一返華探親的旅法醫師也是廣東人,不能確定是否即為鄺氏;然據冼氏自述及他人憶述,其留法期間並未有赴診所打工之記載。

另外,據信函中所言:「給鄺的信已寫就,請你盡力向他講及並代向李石曾親自設法……」從語義上來看,確係冼氏委託鄭氏將信函轉交鄺氏、並由鄺氏代向李石曾商量相關事宜。從邏輯上推論,由社會地位較高、學習經歷較多的鄺安坤向政要李石曾提出請求,成功機率也較僅是留學生的鄭式如來得大。惟冼氏致鄺安坤信函現已不存。

引用本頁
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