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三五年(民國二十四年,歲次乙亥)
夏季

或因經濟情況及愛國思鄉情懷等考量,向巴黎音樂學院申請休學一年(congé d'un an,或曰「休假一年」),中斷作曲班學業。

【自述】見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七日條目所引〈悼亡師保羅刁客士〉。

又〈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云:「一九三五春,我在作曲班畢了業,刁客先生逝世,我就不能再繼續留在巴黎研究了。」

【攷】見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冼星海》畫傳頁十一所刊先生於巴黎音樂學院之註冊登記表。

又〈一位從艱難困苦裡鬥爭出來的民族音樂家──冼星海先生〉云:「二十四年的秋天,他在巴黎的國立音樂院高級作曲班指揮班畢業,就回到祖國來為新音樂的前程努力了。慰藉他六年來朝夕懸念的慈母。」

又若枬〈憶冼星海同志〉云:「但是,一九三五年,普羅・杜卡斯死,普羅珂菲葉夫教授又回蘇聯去,因此生活費又發生問題。他在巴黎已以其優秀的藝術創作,爭得了祖國以及他自己的光榮。於是他決定作歸國之計,準備以其天才的音樂藝術貢〔編按:『貢』字原誤作『供』〕獻給祖國和廣大人民的解放事業。」(見《人民歌手冼星海》頁二四五至二五二)

又〈年譜紀略〉云:「(一九三五年)夏末返國,因目睹國內之政治形勢,又受田漢思想影響,改變其創作方向,〈運動會歌〉(田漢)、〈戰歌〉(俯拾)、〈茫茫的西伯利亞〉等歌曲,即返國後之最初的作品。旋即參加洶湧澎湃之國防音樂運動,開始寫作其第一交響樂,未幾受任光之邀入百代公司工作,後因公司意見不合離去,此時創作有〈救國軍歌〉〈流民三千萬〉等。」

又〈諶譜〉云:「(一九三五年)夏末回國,因為看到國內政治形勢,又受進步思想影響,改變了創作方向。〈運動會歌〉(田漢)、〈戰歌〉(俯拾)、〈茫茫的西伯利亞〉等歌曲,是他回國以後最初的作品。隨後就參加了洶湧澎湃之國防音樂運動。開始寫第一交響曲。受任光之邀進百代公司工作,不久就因為與公司意見不合而辭職,〈救國軍歌〉和〈流民三千萬〉就是這時期作的。」

又見一九三四年秋季條目所引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我們一家〉。

又見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七日條目所引齊毓怡〈星海在巴黎的學習生活〉。

又闕文〈冼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涯──訪問中央美術學院教授曾竹韶紀實〉云:「其實,這是許多人不太了解法國音樂藝術院校的教育制度所造成的。巴黎音樂學院是法國音樂的最高學府,從校名的法文原名(Conservatoire National de Muique de paris)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這樣的意思了。因此它不是一般的學校。冼星海是以一定的水平得到老師的批准進入作曲班的,在這種班裡學習是有一定年限的,最後通過作品演出的評判,優良者就算畢業了。有人說,冼星海離開法國時對女友說過,他一年以後還要再回到法來學習,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不能根據這句話來論斷他是否畢業。」

又見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七日條目所引〈秦譜〉。

又見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七日條目所引〈戴文〉。

又鄭錦揚〈冼星海離開杜卡班的時間及其他〉云:「顯然,以上三段文字〔編按:指〈悼亡師保羅刁客士〉〈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及〈一位從艱難困苦裡鬥爭出來的民族音樂家──冼星海先生〉〕於時間上是矛盾的。孰說為是呢?我以為在沒有更可靠的材料發現之前,星海〈悼亡師保羅刁客士〉文可為確據。離開杜卡班的時間應為一九三五年六月間或一九三五年夏天。理由如次:一、關於星海悼亡師文之較可靠。星海悼亡師杜卡的文章是一九三五年八月十日之前寫於法國巴黎。且已寄達北平友人之手的信。也是目前所知距星海參加作曲班六月十七日考試最近的親筆。而他的〈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則是此後幾年的回憶性文章,準確程度當不如前信。至於該信之後的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文化新聞》中的別人之介紹文章,可靠程度不如其時星海手書。二、星海在〈我學習音樂的經過〉所說:『一九三五年春,我在作曲班畢了業』應是記憶有誤之故。他在一九三五年八月十日之前寫的信還談及在準備六月十七日的考試。此考試時間當已入夏,不可能於此之前的春天已經畢業。星海此文『三五年春』會不會是指學校以學年計算的一九三五年春季呢?如是,則此語的時間亦可作下限至三五年六月或更遲一點理解。星海〈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屢次把紀年與紀季並列。如『一九三五年春』『一九三五年初夏』『一九三七年冬』等。可見星海在此所說『一九三五年春季』乃一年四季之春天而不是學校一個學年春秋兩個學期的春季。三、一九三七年《文化新聞》介紹星海文中『秋天』之說是錯的。星海在〈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中說他離開法國的時間是『一九三五年初夏。』又在〈創作雜記〉中說『一九三五年夏天回國……。』在〈自傳二〉〔編按:指先生另篇自傳〕中說『一九三五年夏回國提倡大眾化音樂……。』僅從這些星海在不同時間屢屢地說聽的夏天回國,也可見星海『秋天』畢業之說乃錯無疑。夏天既已歸國,回國後又未再去巴黎續學,怎麼會秋天畢業?!以上是對星海離開杜卡班春夏秋等說法的思考。現在,我國音樂界關於星海離開杜卡班有三種說法。『畢業說』。星海本人、馬可、伍雍誼、東彬等,持此說者眾。『結業說』。汪毓和《中國近現代音樂史》。『肄業說』。肄業一詞為筆者杜撰。因見有星海『在參加了六月中旬舉行的期終考試後,向學校請假一年,啟程回國。』(見齊毓怡〈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活〉,《廣州音院學報》一九八三年第三三期)之語,故撰。期終考試以後請假回國,我理解為學業未完。如若學業已完,不必請假。學業未完離開,而後未再補完,當為肄業。如若星海確為請假歸國,則畢業說是錯的,因為他未畢業。我們再從星海畢業時間的兩類提法來討論。據我所見,關於星海畢業的記述以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文化新聞》所載〈一位從艱難困苦裡鬥爭出來的民族音樂家──冼星海先生〉為最早,因而成為許多著述延用的本源,該文記為『秋天畢業』。這個提法的依據尚不為人知。如前述論,星海夏天已回國不可能秋天畢業。此說不能成立。星海畢業的第二類說法是『春天畢業』。六月十七日才考試,何來春天畢業?除非巴黎對春天的計算是延續到公元六月中旬或更後,否則,春天畢業是難以成立的。據我瞭解,法國採用公曆紀元,春夏秋冬四季依先後序由元月起每個季度三個月,春季為一至三月,比我國習慣的計算方法月數少一月。我國一般以農曆記四季,正月起每季三月。若折公曆,春季在大部分年份中為二至四月。而星海參加考試時間在此之後,因而春季畢業是不可能的。關於星海畢業的兩類提法都不能成立。那麼,星海幾時從巴黎音樂院畢業呢?對此,現在還沒有一個令人置信的時間。所以,在目前似乎以不提星海在該處畢業為宜。從人的一般心理而言,對一生中最重要的經歷一留學學歷的記憶是不會沒有時間概念的。然而星海除了春天這個時間外並沒有第二個說法,而且春天又是明顯有誤的。以此推論其未畢業似也可以。看來,這個問題的確斷還得候新材料的發掘和專家們的研究。我認為這個間題牽涉到的重要材料至少有:星海入該班時,這個班對認定畢業者的學習年限或學分的規定等。倘若該班為學時制(成學年制)而且按規定星海恰至一九三五年六月考試時可以畢業;倘若該班為學分制,星海考試完學分總和可算畢業。那麼,星海的考試完回國亦不能認為未畢業,或未修完學業。汪毓和先生於此持慎。他在要著《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中對這個問題寫為『一九三五年夏,結業於該班』,而不作『畢業』斷,這顯然比之畢業說要實際些。我國對結業的規定與習慣的理解均為:學習時間結束而所學科目未全部及格者。簡言之修完學業而未畢業者。如遇意外,比如學業未竟,班校先亡。原在讀學生一般可認為在該處的學習已經結束。嚴格地說,這些學生還不能算結業,因為他們並沒修完規定的學業,只不過因事中結而已。從齊毓怡先生〈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活〉文看,星海是學業未完就因故永久地離開了巴黎音樂院。所以,我覺得稱肄業更準確些。這種提法與我國目前學校對未修完學業中途輟學者的學歷以肄業稱的做法一致。綜上可見,冼星海留學法國的最後學歷應是:巴黎音樂學院杜卡班肄業,這在目前是較客觀的。從以上這些星海的文字遺存及同時代人回憶或後人研究、介紹文章看來,錯誤或不一致者不少。」

又見一九三四年秋季條目所引戴鵬海〈《冼星海全集》編輯工作芻議(上)〉。

〔按〕關於冼星海結束巴黎音樂學院學業的時間、原因及性質,目前學界尚無定論,冼氏自述及他人相關憶述也頗多矛盾,然鄭錦揚之分析較有依據(即冼氏於本年夏季「肄業」)。且以學制常識來看,冼氏結束巴黎音樂學院學業的時間,應係在一九三五年夏季為是,且結束學業後方有夏季的「最後一事歐洲旅行」「返國」「開始創作《民族交響樂》」等事(詳見本條目其它事件記載)。

至於冼氏結束巴黎音樂學院學業的原因,現今頗多人物傳記或紀念文章均參考冼氏〈我學習音樂的經過〉所言:「刁客先生逝世,我就不能再繼續留在巴黎研究了。」推測因保羅・杜卡逝世是造成冼氏不能繼續在巴黎音樂學院深造的緣故,從中也可推測冼氏並未就讀該校正式學位課程,僅是在類似研修班或大師班一類的課程學習。然而,冼氏〈悼亡師保羅刁客士〉曾言:「今早接到全法的藝術教育廳的一封信,囑我們務必於星期六上作曲班,因為已經找著新的教師替代刁客士。我們有點不大想去。但考試時候快到了,一位暫時來代替的教師是免不得的。」說明當局是有安排新教師接續課程的。當然,亦不能排除該名新教師僅是處理該研修班後續結束事宜。但是即便不能繼續在巴黎音樂學院(該班)學習,也不等於冼氏必須要離開巴黎。綜合冼氏自述,其結束巴黎音樂學院、離開法國比較有可能的原因,或許是:一、經濟原因,此事冼氏不只一次提及,或許到了實在難以在國外維持的地步;二、愛國思鄉心切,冼氏母親獨身在上海打工,又冼氏旅法期間深覺中國之弱小,欲投身報效以求國家壯大、文化發展。

至於冼氏結束巴黎音樂學院的性質,根據《冼星海》畫傳所刊之冼氏於巴黎音樂學院註冊登記表,明確記載冼氏係「休學」(或曰「請假」)一年,又冼氏休學期滿並未返校,故不可能於巴黎音樂學院畢業,鄭錦揚的「肄業說」較為合理。然除冼氏自述及各家學者論證以外,曾竹韶認為冼氏係自巴黎音樂學院「畢業」,理由是應考慮國外音樂學院學制設計的特殊情況,純屬推測之言;又司徒懷曾述及在上海冼氏寓所見到牆上懸掛「畢業證書」,然不確定司徒氏是否明白該「證書」所載明的信息為何,或許僅是成績證明或結業證書一類文件。

又夏初時,開展最後一次歐洲旅行,惟赴英國時,由於遭入境檢查官員誤認為打工者,故被扣留數個鐘頭,最終透過電話聯繫中國公使館人員交涉方獲釋放。歷經此事後,先生認為「帝國主義對小民族是歧視的,英國的成見尤深」。

【自述】〈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云:「一九三五年初夏,我作最後一次歐洲的旅行。幾年來我把歐洲主要的許多大小國家的名城、首都都遊過了,增長了很多知識。這最後一次到倫敦的旅行,卻很不順利,登岸時,英政府不准我入境,他看見我的證明文件及窮樣子,以為我是到倫敦找事做的,他不相信我是旅行者,我被扣留了幾個鐘頭,虧得能打電話到公使館才釋放了。帝國主義對小民族是歧視的,英國的成見尤深。」

【攷】〈秦譜〉云:「六月下旬,自巴黎去倫敦華工水手處聯繫免費搭輪回國事宜,兼作再次歐遊,由於穿著破舊,登岸時曾被英方入境處誤視為異國流浪者而強行扣留。經我公使館交涉始釋。冼星海從中親身體賞到『帝國主義對弱小民族是歧視的,英國的成見尤深!』」

又〈戴文〉云:「〈冼文〉〔編按:指〈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原為『……(見前)』。所謂『六月下旬』『去倫敦華工水手處聯繫免費搭輪回國事宜』之說,純係〈秦文〉虛構。」

又雖法國女友曾勸說留居巴黎,然先生不肯再留,便謊稱「半年後就回到巴黎來」,並有許多曲稿留存她處,亦有書籍稿件置於另處寓所,因久未交租故不敢取回。自旅行倫敦返回巴黎後,即啟程返回中國,臨行前婉拒曾竹韶等友人送行安排,由其法國女友到巴黎火車站送別。隨後,搭乘一免費英國貨輪,與工人水手們一同生活(應為以工代資),途經非洲、安南(越南)等地,並曾上岸觀光,終抵香港。又自歐洲返國途中,曾創作〈山中〉〈杜鵑〉等歌曲作品,並見非洲、安南、香港各殖民地景況,對國家民族的未來有更深感觸。

【自述】〈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云:「另一方面我也想急於回國,把我的力量貢獻給國家,所以臨行時,上面說過的那位女青年作曲家勸我再留在巴黎,我也不肯再留,為不卻她的盛意,我給她說謊,半年後就回到巴黎來。我有許多曲稿還留在她那裡,還有許多書籍稿件也關在別處一間小寓所裡,因為沒錢交房租,不能去取回來;大概現在還在吧!……從倫敦回來之後,我就起程回中國了。在回國的途上,因為沒有錢,得了友人之助,坐了貨船。一路和回國工人水手一起生活,非常愉快。對於工人,我很合得來。……我們行船,經過許多地方。到非洲時,我還上岸去觀光了—趟。船到香港,喜悅和憤怒一齊起來了。喜的是一別七年的祖國已在望,怒的是香港的那種建築一律是殖民地式,連顏色也一樣。以前未到歐洲不知道此種恥辱。到過了巴黎看過殖民地展覽會,和親眼看過非洲、安南等地的建築後,這種憤怒是不能不起來了。等到印度巡捕故意和我們為難的時候,更加忿恨。以後到了上海,除像香港所得到的不快外,還加上碼頭工人的破爛的刺激,比起在巴黎影片裡看到的更使我難過。」

又〈我的履歷(簡單歷史)〉云:「我在巴黎七年,艱苦地進行我的半工讀奮鬥和學業的完成,於一九三五年回國。」

又〈創作雜記〉云:「我寫了一些賦格。一九三五年夏天回國時,在一個免費的英國貨輪上,寫了幾首歌曲:一、〈山中〉,二、〈杜鵑〉;奏鳴曲(小提琴與鋼琴)共四段。……我同時在一九三五年夏就開始寫第一交響樂(《民族解放》交響樂),一九三七年夏把簡單的總譜完成,便在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二日離開了上海,全曲還沒有配器,直至一九四一年春在莫斯科才完成了總譜。」

【攷】見一九四三年秋季條目所引司徒懷〈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和我們一家〉。

又見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七日條目所引齊毓怡〈星海在巴黎的學習生活〉。

又見本條目及一九三四年是年條目所引闕文〈冼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涯──訪問中央美術學院教授曾竹韶紀實〉。

又見一九三一年夏季條目所引〈秦譜〉。該文又云:「七月下旬,放棄旅居巴黎的原定計劃〔編按:『劃』字原誤作『計』〕,自巴黎免費搭乘一英國貨輪,與華工同吃同住,繞道非洲再經歐洲回國。」又云:「九月上旬,搭乘英國貨輪抵達香港,旅途曾作獨唱曲〈山中〉〈杜鵑〉(均徐志摩詞)等。」

又見一九三一年夏季條目所引〈戴文〉。該文又云:「〈冼文〉〔編按:指〈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原為『……(見前)』。所謂『七月下旬』『放棄旅居巴黎的原定計劃』『與華工同吃同住』『繞道非洲再經歐洲回國』等等之說,都是毫無根據的。」又云:「〈冼文〉〔編按:指〈創作雜記〉〕只提到『……(見前)』。並無『九月上旬』之說。」

又陳建華、陳潔(編)《民國音樂史年譜》云:「(一九三五年)是年,冼星海自法國回到上海,不久即投入抗日救亡歌曲的創作,同時在百代唱片公司擔任音樂工作和新華電影公司任音樂部主任。也為藝華公司的影片《時勢英雄》和《王先生到農村去》作曲。」

〔按〕目前未知冼星海啟程返國之具體時間,僅知為夏季,在最後一次歐洲旅行之後,然據若枬之說法,可推測冼氏約於本年八、九月之間抵達香港、上海(見本年十月九日條目)。〈秦譜〉將冼氏行程表述成「繞道非洲再經歐洲回國」是毫無道理的錯誤,因為既然已經,因為既不會有長途船運定此不經濟的行程規劃,且即便船隻先到非洲再返歐洲,冼氏大可等第二趟再搭乘,又冼氏自述係經非洲、安南再到香港,表述明確。惟所謂〈山中〉〈杜鵑〉等作品,未見樂譜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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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