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三一年(民國二十年,歲次辛未)
夏季

夏初某日下午,馬思聰於巴黎音樂院遇先生身著破爛大衣並向其打招呼,二人首次見面,馬氏聽聞先生艱苦赴法經歷以及學習音樂志向,遂介紹自己的小提琴教師保羅・奧別多菲爾(Paul Oberdoerffer),先生得從名師學習小提琴。又師從保羅・佛謝(Paul Fauchet)學習高級和聲學。並考入巴黎聖樂學校(Schola Cantorum de Paris,先生又稱其為「巴黎音樂高等專門學校」),就讀該校作曲班及管弦樂隊指揮班,師從該校創辦人萬桑・丹第(Vincent d'Indy)、里昂古特(Guy de Lioncourt)學習作曲,師從馬塞爾・拉卑(Marcel Labey)學習指揮,師從愛日・加隆(Noël Gallon)學習和聲、對位、賦格等科目。又有鑑於先生勤工儉學,奧別多菲爾未收取學費,亦為其安排抄譜工作、對其抄譜成果表示滿意,又曾於音樂會邀請先生於前排座位觀賞歌劇《黛依絲(Thais)》選曲等。奧氏曾攜先生拜訪巴黎歌劇院書記長(即秘書長)路易・拉魯瓦(Louis Laloy)謀職未果。又入巴黎聖樂學校學習,並於第二年時以小提琴《組曲》獲里昂古特較高評價,又以其中〈撒拉班德〉舞曲一章較為優秀,獲八十多分成績,後將〈撒拉班德〉改編為弦樂四重奏贈送予奧別多菲爾,並由奧氏等人演奏。

【自述】致李鑒墀、李燮華明信片云:「吾兄均鑑:弟近遇西班牙貴族〔編按:『族』字原作『俗』,據《專輯》改〕人家之優待,已遷居此間居住,生活略有喜色,然仍賴工讀過活,弟已在今夏入選音〔編按:『音』字原闕,據《專輯》補〕樂院,以作曲及提琴為要科,在此祝吾兄等一快樂與光明新年,順候伯母大人安好/星海/巴黎 一九三一 X'mas/22 Av. H. Martin Rd. Pari 16e」(見《專輯》第二冊頁一五四、《全集》頁二○四)《專輯》未載發信地址及注解,《全集》注云:「『吾兄』即李鑒墀、李燮華兄弟兩人。此信為明信片。發信地點:巴黎十六區馬丁路第二十二號大街旅館。」

又一九三四年七月三日先生致里昂中法大學中文信函云:「……遂冒險來歐工讀於巴黎於一九三十年起從名師Paul Oberdoerffer、Paul Fauchet,習提琴與高級和聲學,同年考入巴黎音樂高等專門學校Schola Cantorum,翌年則升入作曲班(classes de Composition Musicale〔de m. Guy de Lioncourt〕)、管弦樂隊指揮班(classes de Direction d'Orchestre〔de m. Marcel Labey〕)……」(見「FC1302-s.c.-XIAN Xinghai冼星海」檔案:里昂第三大學〔Université Jean-Moulin-Lyon-III〕所有,里昂圖書館〔Bibliothèque municipale de Lyon〕中文部典藏)

又一九三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先生致保羅・杜卡信函云:「自一九三一年起,我進入了巴黎聖樂學校……」(見「BnF Correspondance Paul Dukas W48 531-534」檔案〔編號:FRBNF39601214〕:法國國家圖書館〔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典藏〔所引文句由本譜編著者略譯〕)

又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二日先生致里昂中法大學法文信函云:「自一九三一年起,我進入了巴黎聖樂學校……」(本譜編著者略譯。見「FC1302-s.c.-XIAN Xinghai冼星海」檔案:里昂第三大學〔Université Jean-Moulin-Lyon-III〕所有,里昂圖書館〔Bibliothèque municipale de Lyon〕中文部典藏)

又見一九二七年秋季條目所引〈我學習音樂的經過〉。該文又云:「到了巴黎,找到餐館跑堂的工作後,就開始跟這位世界名提琴師學提琴。奧別多菲爾先生,過去教馬兄時,每月收學費二百佛朗(當時約合華幣十元左右)。教我的時候,因打聽出我是個做工的,就不收學費。接著我又找到愛日・加隆(Noël Gallon)〔編按:原誤作『Noel Geallon』〕先生,跟他學『和聲學』『對位學』『賦格曲』(Fugue,一種作曲要經過的課程)。但他知道我的窮困後,也不收我的學費。我又跟『國民樂派』士苛藍港・多隆姆(唱歌學校──是巴黎最有名的音樂院之一,與『巴黎音樂院』齊名,也是專注重天才。與『巴黎音樂院』不同之處,是它不限制年齡。『巴黎音樂院』則只限廿歲上下才有資格入學。此外,它除了注意技巧外,對音樂理論更注意)這個學校的作曲教授丹地(V. D'Indy)學作曲,他算是我第一個教作曲的教師。以後我又跟里昂古特(Lioncourt)先生學作曲。同時跟拉卑(Labey)先生學指揮。……我忍受生活的折磨,對於學音樂雖不灰心,但有時也感到迷惘和不樂,幸而教師們肯幫助我,鼓獎我,在開音樂會演奏名曲時,常送我票。奧別多菲爾先生在一個名音樂會裡演他的提琴獨奏(Thais)時,不厭我窮拙,給我坐前排,這些給我意外的關懷,時時促使我重新提起勇氣,同時也給我擴大了眼界。我的學習自己覺得逐漸有些進步,我寫了好多東西,我學習應用很複雜的技巧。……我總算萬幸考入了高級作曲班,考到了個榮譽獎。他們送給我物質的獎品時,問我要什麼?我說要飯票,他們就送了我一束飯票,入學後,我專心學作曲,兼學指揮,並在『國民樂派』士苛蘭港・多隆姆學音樂理論。」又云:「小提琴《組曲》是用歐洲古典方法寫成,沒有中國民族氣派,分四段,曾在蕭拉・康托魯姆作曲班第二年時交上作為考試的作品,居・德・利昂庫爾特先生批評這作品是相當好的,全曲與〔編按:『與』字疑作『以』〕〈薩拉班德〉(舞曲)為最好,因此他給我八十多的學分,我就把〈薩拉班德〉用弦樂四重奏的配器寫成了贈送給帕尼・奧別多菲(現在巴黎歌劇院的首席小提琴)以作紀念,他曾在一個晚上,邀了三個音樂家,連同他四個人來奏這〈薩拉班德〉。帕尼・奧別多菲先生是我的提琴教授,曾經三、四年來不收我分文學費,還給我許多精神上和物質上的幫助。有一次他親自帶我去見Louis Laloy(現在是〔編按:『是』字原闕,據《專輯》補〕巴黎歌劇院的書記長),用意是要他來給我找工作維持我的生活,結果Laloy給我失望。奧別多菲爾的熱情使我一生不能忘記……」

【攷】〈一位從艱難困苦裡鬥爭出來的民族音樂家──冼星海先生〉云:「後來便以〔編按:『以』字原闕,據《專輯》補〕多餘的錢去從一歌劇院的第一小提琴獨奏者奧希拉島夫學習拉小提琴,又從凡李茲學和聲,這是民國二十年春的事。……此後,他更繼續的努力及和艱難的實際生活奮鬥,於是得進了大音樂家梵生・鄧顛〔編按:即「萬桑・丹第」〕所創辦的歌唱音樂學校去研究。」

又馬思聰〈憶冼星海〉云:「大約是一九二八年或是一九二九年初夏的一個下午,我從馬德里街的巴黎音樂院的課室出來,有一位穿著破爛大衣的廣東人向我招呼,那是我第一次遇見冼星海。他告訴我,他不容易來到法國,他在輪船上做苦工來的,音樂是他畢生的大志,提琴作曲他一定刻苦地去學習。他要我介紹他提琴老師。……然而星海什麼都不怕,他是連學不好也不怕的,他要學,學,學,學,學,學。他跟了我的老師Oberdoerffer學小提琴,他窮,O老師不收他學費。」(見《馬思聰全集》第七卷頁三一至三二)

又〈秦譜〉云:「(一九三○年)六月,在巴黎音樂院門前巧遇中國留學生馬思聰,即陳明此行志向。經馬介紹,從法國小提琴家奧別多菲爾學習小提琴,復從法國名師德印第和加隆學習理論作曲。」又云:「(一九三○年)秋冬間,經奧別多菲力爾力薦,在巴黎從法籍名教授里昂古特、拉卑分別學習作曲指揮,又得名師贈票,觀摩巴黎音樂界舉辦的各種音樂會,從中受到莫大鼓勵。」又云:「(一九三一年)夏季,經德印第推薦,報考其創辦的巴黎士苛蘭港・多隆姆音樂學校音樂理論專業。」又云:「(一九三一年)十月,繼入巴黎士苛蘭港・多隆姆音樂學校學習音樂理論,又入選巴黎音樂院作選學習作曲、指揮。」又云:「(一九三二年)同年,由奧別多菲爾引薦,去巴黎歌劇院請求祕書長賴魯雅代為謀職,維持工讀,結果失望而歸。」又云:「(一九三三年)春季,在巴黎音樂院升入蕭拉・康托魯姆教授班,學習歐洲作曲技法。」又云:「(一九三三年)秋季,作小提琴曲《組曲》,是『採用歐洲古典手法』創作的中國早期小提琴曲,自覺『沒有民族氣派』,內〔編按:『內』字原文如此,疑『另』字之誤〕〈薩拉班德〉舞曲曾作為『第二學年的考試作品交上』,可里昂古特先生卻『認為寫得相當好,批給我八十多分』。」又云:「(一九三五年)七月中旬,將作品弦樂四重奏〈薩拉班德〉贈予奧別多菲爾;又將部份曲稿存於一法國女青年作曲家處,向國際友人多年來的真誠相助致謝。」

又〈戴文〉云:「〈馬文〉〔編按:指馬思聰〈憶冼星海〉〕原為『……(見前)』。並無『六月,在巴黎音樂院門前巧遇』之說。但〈馬文〉顯然把年份記錯了。另外,〈冼文〉〔編按:指〈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也只談到他經馬介紹先跟奧別多菲爾學小提琴,後來『又找到愛日・加隆跟他學和聲學、對位學、賦格曲』『又跟……丹地……學作曲』,但既未談到何時認識也未談到是什麼時候和奧別多菲爾他們學的。」又云:「〈冼文〉〔編按:指〈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只說過『繼從丹第學作曲』『以後,我又跟里昂古特……學作曲,同時跟拉卑……學指揮』,並未說是『經奧別多菲爾力薦』的,也未說是一九三○年『秋冬間』從這兩位教師學的。另外,〈冼文〉雖然說過『老師們肯幫助我,……在開音樂會演奏名曲時,常送我票』,但也沒有說過具體時間。」又云:「〈冼文〉〔編按:指〈我學習音樂的經過〉〕只說過在巴黎音樂院『入學後……並在……士苛蘭港・多隆姆學音樂理論』。並無『經德印第推薦』之說,也無『夏季』〔編按:『夏季』原誤作『六月』〕之說。另據此文,入『士苛蘭港・多隆姆』似在入巴黎音樂院之後,此說也待考。」又云:「〈冼文〉〔編按:指〈創作雜記〉〕雖出現過『蕭拉・康托魯姆作曲班』的字眼,但它並非人名,而是和『士苛藍港・多隆姆』一樣,都是Schola Cantorum(丹第創辦的聖詠學校校名)的音譯。〈秦文〉在這裡竟把自己前面用過的學校名當成巴黎音樂院教授的人名,於是不僅鬧出了大笑話,而且搞出了個『雙包案』。在『年譜』這種嚴肅的學術著作中,居然出現了不應有的常識性錯誤,實在是匪夷所思。這正是〈秦文〉不懂裝懂、亂點鴛鴦的一個典型例證!」又云:〈冼文〉〔編按:指〈創作雜記〉〕只說過『……(見前)』。既未說此事發生在一九三二年,也未說找Laloy謀職是為了『維持工讀』。而且說Laloy是『巴黎歌劇院的書記長』(〈秦文〉誤作『祕書長』)時,〈冼文〉特別注明是『現在』,即寫〈創作雜記〉的時候,而不是當年找他的時候。可見此處〈秦文〉也明顯有誤。」又云:「〈冼文〉〔編按:指〈創作雜記〉〕原為『……(見前)』。其中並無一九三三年『秋季』之說;而且〈秦文〉在這裡又犯了一次常識性的錯誤,因為利昂庫爾特……從一九四○年起,一直是丹第創辦的聖詠學校的作曲教授,而且在丹第去世後還擔任該校的副校長,從未到巴黎音樂院教過書。其實這只要翻一下《格羅夫音樂辭典》就一目了然的。」又云:「〈冼文〉〔編按:指〈創作雜記〉〕只說過『……(見前)』。並無『〔編按:指一九三五年〕七月中旬』之說。況且星海將此改編曲送給奧氏後,還聽他們演奏過,可見『七月中旬』之說根本不能成立。」

又闕文〈冼星海在巴黎的音樂生涯──訪問中央美術學院教授曾竹韶紀實〉云:「冼星海是以半工半讀作為生活的主要來源,靠抄譜來維持日常的生活。小提琴家保爾・奧伯多菲爾(Paul Oberdoerffer)為他安排了抄譜的工作。奧伯多菲爾對我說,冼星海做事是非常認真的;總是一絲不苟,他的譜抄得非常好,是非常令人滿意的。」

又陶亞兵、周行〈冼星海與中西音樂交流〉云:「冼星海到達巴黎後,稍事安頓生活,就開始了音樂活動。第一個音樂上的聯絡人是馬思聰。此時馬思聰已在巴黎留學多年,從師巴黎歌劇院首席、巴黎音樂院小提琴教授保羅・奧別多菲爾(Paul Oberdoeffer)〔編按:原文英文姓名倒置,下同〕學習小提琴。冼星海託馬思聰為其找小提琴老師,馬思聰便將自己的小提琴老師介紹給冼星海,奧別多菲爾接納了冼星海。奧氏是冼星海在巴黎的第一位和唯一的一位小提琴老師。馬思聰〈憶冼星海〉中提及了此事的時間:『大約是一九二八年或是一九二九年的初夏的個下午』。這裡年代記憶有誤,而季節應是可以參考的初夏應在五、六月份。這便應該是冼星海從師奧別多菲爾的開始時間這個時間。最遲是在一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以前。因為冼星海在這一天寫給董先生師母的信中提及『於提琴上已有進步,於作曲、和聲有很好的老師』。冼星海在這封信中還提到了作曲、和聲的老師,是指他從師法國著名作曲家萬桑・丹第(Vincent d'Indy)學習作曲,從師巴黎音樂院諾埃爾・加隆(Noel Gallon)學習和聲、對位。丹第是冼星海在巴黎的第一個作曲老師。據冼星海〈我學習音樂的經過〉記載,從師這兩位老師是在奧別多菲爾之後不久,但也應在冼星海一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寫信之前。」

又曾靖、張鵬〈心繫祖國:曾竹韶先生訪談錄〉云:「在法國期間我除了學習雕塑以外,還學習了音樂──小提琴音樂與美術關係緊密,歐洲古典音樂一直是我從小所喜愛的,尤其是貝多芬的音樂,其音樂常令我想到米開朗基羅的雕塑。我很喜歡拉小提琴,在音樂中,在弓與弦的流動之中,可以尋覓到心靈的慰藉。那時里昂音樂學院有位音樂教授Moire Faudzay,他很願意教我拉小提琴,他有一套很好的教學方法,跟他學習提琴演奏技巧進步很快。同時我還學習音樂理論。三年後我在巴黎國立美術學校學習的同時在巴黎西賽芳音樂學院學習小提琴,師從於提琴家奧別多菲爾(Paul Oberdoreffer)。當時在一起學習的同學有冼星海、鄭志聲、李俊昌、季繼仁和我共五個人。」

又張靜蔚《馬思聰年譜》云:「(一九二八年)初夏,在巴黎會見冼星海。(注:冼星海在〈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一文中,與馬思聰的回憶有較大出入。兩位音樂家的見面無疑是重要的事項,需要進一步考訂。」又云:「(一九三一年)年初,由廣東省政府資送,第二次赴法留學。」又云:「(一九三二年)年初,由法國回國。」

〔按〕前文述及,冼星海與馬思聰言及彼此結識過程之時序頗多矛盾。〈秦譜〉為解釋馬氏所言時間錯誤問題,想當然爾地把事件置於冼氏抵法當年,不足為信。冼氏既不可能於一九二七年由馬氏在廣東介紹奧別多菲爾(其時馬氏位於法國),馬氏亦不可能於一九二八或一九二九年在巴黎認識冼氏(其時冼氏位於上海)。《馬思聰年譜》一九二八年條目亦發現如此矛盾,並注稱:「冼星海在〈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一文中,與馬思聰的回憶有較大出入。兩位音樂家的見面無疑是重要的事項,需要進一步考訂。」陶亞兵等認為依據冼氏致董任堅信中稱「於提琴上已有進步,於作曲、和聲有很好的老師」,可推測馬氏推薦小提琴教授奧別多菲爾予冼氏,最遲發生於一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然是時馬氏並不在巴黎,絕無可能與冼氏見面並推薦教授,故此說為誤。

經查,馬氏第二次赴法留學係一九三一年初至一九三二年初,此時冼氏已在巴黎,二人僅有這段時間可能於巴黎相遇。加以馬氏〈憶星海〉述及冼氏在法刻苦經歷,則馬氏應確實見證冼氏在法生活、學習過程,若馬氏所言「初夏的一個下午」無誤,則二人結識時間只可能是在一九三一年夏初。然〈一位從艱難困苦裡鬥爭出來的民族音樂家──冼星海先生〉稱冼氏向於一九三一年春季奧別多菲爾(該文作「奧希拉島夫」)學習,如所言為是,則冼氏與馬氏結識時間則非「夏季」,本譜暫持保留態度;又該文所謂「凡李茲」不知何許人也。

由於冼氏係由馬思聰介紹,得向奧別多菲爾學習小提琴,故確定冼氏與馬氏結識時間,即可推測出向奧別多菲爾學習的時間。又從冼氏自述及各考察文獻中得知,冼氏向萬桑・丹第、里昂古特、拉卑等人學習,應是在向奧別多菲爾學習之後。

又關於冼氏入巴黎聖樂學校(Schola Cantorum)的時間,冼氏〈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並未具體說明。然里昂圖書館中文部典藏、里昂第三大學典藏的「FC1302-s.c.-XIAN Xinghai冼星海」檔案中,收錄有冼氏於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五年間致里昂中法大學申請獎學金之六封中、法文信函(詳見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二日條目之按語),其中均述及其在法國期間學習經歷。然一九三四年七月三日寄發之中、法文二封信函中,稱係一九三○年入讀巴黎聖樂學校;又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二日寄發的二封法文信函,稱係一九三一年入讀該校。然據冼氏〈我學習音樂的經過〉一文,冼氏應是在經馬思聰介紹求於奧別多菲爾後,再向愛日・加隆、萬桑・丹第、里昂古特、拉卑等人學習;經查,萬桑・丹第係巴黎聖樂學校創始者,里昂古特及拉卑亦於該校執教,加上冼氏曾致李鑒墀、李燮華明信片言及「今夏入選(音)樂院」,故冼氏亦較有可能係於本年夏季入巴黎聖樂學校,並向上列教師學習。而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學信函中原稱一九三○年入讀該校,或可以「一九三○──一九三一學年度」理解。

然〈戴文〉提及冼氏另有自述入巴黎聖樂學校或係在入巴黎音樂院之後,本譜認為該言應解讀為:冼氏長期在巴黎聖樂學校學習,直至入巴黎音樂院後仍在巴黎聖樂學校學習音樂理論。戴嘉枋〈以「新史學」為視閾的一點新認識──對冼星海一點存疑史實的「想像性」闡釋〉一文指出,冼氏在巴黎音樂院或許僅就讀於非學位正式課程之研修班(類似「大師班」),或許課程未若正式學位生可接觸得多,故需要到另校進修(詳見一九三四年秋季條目)。又冼氏入巴黎聖樂學校諸般事跡(如經奧別多菲爾介紹拜見路易・拉魯瓦、創作小提琴《組曲》獲高分、改編〈撒拉班德〉舞曲為弦樂四重奏等)難攷具體時序,故皆繫於此處。

又〈戴文〉指出〈秦譜〉涉及冼氏經奧別多菲爾介紹拜訪路易・拉魯瓦(Louis Laloy)一事有誤,除〈秦譜〉編造年份時間不確以外,路易・拉魯瓦確於一九一三至一九四○年擔任巴黎歌劇院「Secrétaire Général」一職,該職既可譯為「祕書長」、亦可譯為「書記長」(實則二者為同義詞),故〈秦譜〉稱「去巴黎歌劇院請求祕書長……」並不算錯誤。

至於曾竹韶述及與冼星海、鄭志聲、李俊昌、季繼仁共向奧別多菲爾學習小提琴一事,原未表述具體時間,然從文獻觀察得知,冼氏係由馬思聰介紹方得結識奧氏,故較有可能是冼氏先向奧氏學習後,隨著曾氏拜訪冼氏結識而相繼推薦,故本譜將此事件繫於此處。

又冼氏自述奧別多菲爾曾邀請觀賞的音樂會曲目,應為朱爾・馬斯奈(Jules Émile Frédéric Massenet)歌劇作品《黛依絲(Thais)》選曲,很有可能指第二幕第一場與第二場之間奏曲〈沉思曲(Méditation)〉。經查,奧別多菲爾亦曾於《黛依絲》全作演出時,多次擔任〈沉思曲〉之獨奏樂師。

本條目所引文獻,所謂「德印第」即「萬桑・丹第」,「居・德・利昂庫爾特」即「里昂古特」,「帕尼・奧別多菲」「奧希拉島夫」即「保羅・奧別多菲爾」,「賴魯雅」即「路易・拉魯瓦」,「士苛藍港・多隆姆」「蕭拉・康托魯姆」「士苛蘭港・多隆姆」均指「巴黎聖樂學校(Schola Cantorum de Paris)」,係不同音譯。

引用本頁
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