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四○年(民國二十九年,歲次庚辰)
四月

為紀念魯迅藝術學院成立二週年,撰寫〈魯藝第三期音樂系〉一文介紹該校音樂系情況,述及沿革、制度、成就等方面,稱魯藝為「中共中央的文化堡壘」,並稱「全西北的音樂運動都是由魯藝音樂系領導著」,又指出第三期學員因改採「四四制」(在校學習、赴前線或部隊工作、返校學習各四個月),故比前二期學員更為進步。

【自述】〈魯藝第三期音樂系〉云:「有許多關心音樂運動的人,都承認目前有三個音樂運動的中心。這三個地方都有全國性的領導威力。他們說:在四川重慶是一個,在廣西桂林又是一個,在陝西延安是第三個。關於第一第二個我不必詳細介紹了,因為已經有許多報章介紹過。這裡只介紹延安的一些音樂運動給全國愛好音樂的青年們,作為魯藝二週年紀念的一點報告。為什麼要提到魯藝?因為魯藝是中共中央的文化堡壘,全西北的音樂運動都是由魯藝音樂系領導著。魯藝音樂系是魯藝四系之一。他產生在這偉大的民族解放戰爭裡,他是處在一個偏僻荒涼和物質條件不夠充足的困難環境裡。然而,魯藝卻一天比一天壯大起來,現在正向著鞏固與擴大和向著最光明的路上走。這不能不說是二年來中共中央的愛護與領導,以及全體教職員共同努力的收穫。音樂系既然是魯藝中的一部門,魯藝的進步,它也必然隨著軌道向前邁進。在這兩年的努力,音樂系有了三期的成績,也許就是兩年來所得的經驗與教訓。今年二週年紀念正是我們音樂系第三期畢業之期。我們要拿第三期與過去期比較一下,才覺得音樂系是真的向前發展著,同時以便此後更能發揚優良的傳統克服不良的傾向。在人數方面比較已經證實魯藝一年比一年增加,一期比一期進步。不久魯藝會發展到每系有四十至五十人的數目。音樂系另設立歌詠幹部班、樂隊及許多研究會之類的組織。這些幹部與組織都是預備把音樂運動擴大到全邊區和全國的。在質量方面,第三期漸漸能夠把握馬列主義的理論基礎提高了每個同學的理論水平,利用了完整的技巧,發揚新音樂的理論基礎,配合了民族抗戰,在政治領導之下,真正的發揮了它的威力起了它的偉大作用。在技術方面,首先我應該介紹我們音樂系這一年來的創作,已經是打破一二期,而同時又可以說打破了全國歌詠界沉悶的空氣。……音樂系第三期成績所以比較好的緣故,因為這一期改為『四四』制比一二期多了幾個月。合唱團也大規模發展著,曾經在本年二月間舉行過五百人表演的《黃河大合唱》,是突破全國音樂界紀錄的。他們每月平均至少參加兩三次晚會。這期音樂系參加或主持的晚會至少有十五六次以上,對延安各歌詠團不但給以很大影響,而且還能起模範作用。第三期的音樂實習晚會,每月預備舉行兩次,會後舉行檢討。他們演出自己的作品,並且表演他們的指揮技能。這種晚會可以給他們實習的經驗,而且使他們不少鼓勵和進步。……」(見《專輯》第一冊)頁一二五至一二八)又《全集》注云:「本篇是冼星海為一九四○年四月延安『魯藝』成立二週年紀念而作……『四四制』,學制名稱。當時『魯藝』為適應抗戰的需要,採用短期培訓文藝幹部的學制。音樂系一二兩期均採用三個月在校學習、三個月去前方或部隊實習,再回校學習三個月的『三三制』;自第三期起,將每個階段都延長一個月,故稱『四四制』。」

【攷】〈秦譜〉云:「六月十日,為魯藝音樂系第三期學員結業,發表音樂論述〈魯藝音樂系第三期〉,總結魯藝音樂系『是中共中央的音樂幹部中心』,第三期學員比一、二期要『進步』;因為改為『四四制』,『比前二期多學幾個月,成績特別好』。」

又〈戴文〉云:「收入《專輯(一)》的〈魯藝第三期音樂系〉,篇後只有『據○○四五號手稿校錄』的校記,並無此文寫作日期。另據收入此文的《冼星海全集》第一卷題注,只提到『……(見前)』。因此,此文當係星海離開延安前所作,而不是『六月十日』在西安寫的。」

〔按〕本譜據《全集》注釋所記,將事件繫於此處。

又於中國女子大學講述「中國音樂運動史」時,表示:「我們要堅持以人民音樂家聶耳的紀念日為音樂節的節日。」並強調:「音樂節是人民大眾的節日,絕不能由其他代表資產階級的音樂家或代表小資產階級的音樂家的紀念日來做為人民音樂節的節日。」又女大為於八月份慶祝建校一週年,欲排練《女大大合唱》,然先生未至,女大學生遂前往拜訪,先生則稱:「現在生活比較有規律了,要抽空把《民族交響樂》寫完。」並向女大學生講述《民族交響樂》之曲意、結構、素材。又先生贈送李一非一張於延安窯洞拍攝之相片。又據李煥之憶述,先生臨離開延安前仍向眾人再三叮囑:「要堅持聶耳的方向,七一七是我們的音樂節!」

【攷】李一非〈回憶冼星海老師〉云:「一九四○年四月星海同志在女大講中國音樂運動史時,關於音樂節問題,他講:『我們要堅持以人民音樂家聶耳的紀念日為音樂節的節日。』他再三強調:『音樂節是人民大眾的節日,絕不能由其他代表資產階級的音樂家或代表小資產階級的音樂家的紀念日來做為人民音樂節的節日。』當他要走的時候,我們送他時,他還囑咐我們:『在這個問題上你們一定要堅持,不能妥協,不能含糊。』這個爭論看來是很激烈的。這也可能是我國音樂節的節日難產的一個原因吧?!女大要在八月份慶祝建校一週年,同學們排練了各種節目,當我們排練《女大大合唱》的時候,星海老師沒有再來給我們講課了。我們非常想念星海老師,一個星期天我們幾個人相約到橋兒溝看望老師,見了老師我們嘰嘰喳喳問個不停,老師非常熱情親切的接待了我們。其他同學被熟悉的同學拉走了,我就到星海老師的窯洞裡去了。他告訴我:『現在生活比較有規律了,要抽空把《民族交響樂》寫完。』講了民族交響樂從萬里長城開始,其中採用了〈孟姜女〉小調及其他幾部分結構。又看了一些照片,他送了我一張他在延安窯洞照的小相片(可惜這張照片在一九四三年秋天丟失了)。我又去看望杜矢甲老師,他請我吃了新鮮的西紅柿。星海老師一定要叫我在他那裡吃午飯,他忙著找碗筷,又匆匆忙忙的到伙房去打飯菜,快樂的在簡易的桌子上吃飯。下午當我們向他告別回校時,他很高興,再三的說要我們再來,可是我再也沒有想到這就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見到我們崇敬的星海老師了。」

又李煥之〈熱情・飽滿・堅定──回憶星海同志〉云:「為了堅持聶耳的方向,星海同志經過了多次的鬥爭而始終是堅定不移的。在武漢時期,曾經和國民黨御用的『音樂家』們進行了鬥爭──以七月十七日(聶耳同至逝世紀念日)為中國人民音樂節,鬥爭是勝利了。但這些御用的『音樂家』們卻在星海同志離開武漢以後,無恥地推翻了群眾大會上的決議,而把五月九日(黃自逝世紀念日)硬湊上來。在延安,曾經有個別的音樂工作者發生了在思想上懷疑聶耳方向,提出黃自先生作為新民主主義音樂的榜樣,星海同志是不能容忍的,當時他正要起程出國,已經沒有很多時間來和這種思想展開論爭,但他臨行之際卻再三地叮囑我們:『要堅持聶耳的方向,七一七是我們的音樂節!』」(見《專輯》第二冊頁二九○至二九五)

又〈秦譜〉云:「四月中旬,趁向中國女大同學講授「中國音樂運動史」,申明『音樂節是人民大眾的節日』,聶耳是『中國新音樂旗手』,因而,我們『要堅持以聶耳逝世紀念日為中國音樂節』,及至離開延安準備赴蘇時,又向送行的魯藝音樂系師生叮囑『要堅持聶耳的方向,堅持走聶耳的路,七・一七是我們的音樂節!』」

〔按〕〈秦譜〉稱據李一非〈回憶冼星海老師〉及李煥之〈熱情・飽滿・堅定──回憶星海同志〉記,然此二文皆無「四月中旬」之說。

又司徒懷於江西接獲曾妙潔信,曾氏信中略稱:「經過了許多波折才到達了延安……已見到冼星海,冼說他很埋怨我沒有和他到延安走同樣的道路……」司徒氏見此言「心痛如刺」。然司徒氏自述其係「被迫和他們走相反的道路的」,並內心發誓道:「好友們,你們放心好了,我誓死不與你們背道而馳,遲早總要走上你們的道路的。」

【攷】司徒懷〈自述片斷〉云:「我於一九四○年一月到江西大庾,省婦指處即電話通知調我回遂州,在省婦指處機關裡工作。……三個月後,『贛北游擊區婦女訓練班』結束,『省婦指處』調我和楊理做督導員,到贛北十一個淪陷縣去督導那邊的婦女工作。……我還沒有去完十一個縣,只到了七個縣之後,省婦指處調我們回去參加九月份召開的縣主任會議,要我們在會上匯報贛北的工作,我只好趕回去。在這個時候,我接到曾妙潔由延安寄來的一封信,信中說她經過了許多波折才到達了延安,(陳桂英和她的愛人已先到達)她已見到冼星海,冼說他很埋怨我沒有和他到延安走同樣的道路等話,我看到冼的這幾句話心痛如刺,當時我的處境是很可能被迫和他們走相反的道路的,我即對自己發誓說:『好友們,你們放心好了,我誓死不與你們背道而馳,遲早總要走上你們的道路的。』」

〔按〕司徒懷原文雖未提及具體時間,但據其「一月到江西」「三個月後」等言,可推測事件或發生於四月間。又此係司徒懷〈自述片斷〉中,其與冼星海最後之互動過程。然司徒懷於一九四七年二月八日與楊夫戎結婚,〈自述片斷〉並稱:「婚後不久,我讀到一篇紀念冼星海的文章,心情非常激動,我忍不住痛哭,楊夫戎怎麼安慰我也不成,最後使他懷疑我不滿意於他而特別惜念冼,其實我悲痛之處,不僅在惜念他的本人,而是我為了要找到與他同樣的人才結婚,我要在他面前理直氣壯的說:『我沒有和你們背道而馳,我終於找了與你同樣的人才結婚,我遲早走上了你們的道路。』但在我達到了我的願望的這個時候,他卻不等我和他說這些話而死去了,終生遺憾!其痛苦之情是很難叫別人理解的。」

引用本頁
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