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九二五年(民國十四年,歲次乙丑)
八月
國立北京美術專門學校奉教育部令改為國立藝術專門學校,增設音樂系、戲劇系,蕭友梅、楊仲子、劉天華等曾在音樂系任教。(見《民國音樂史年譜》、李中華《一九一七──一九三七年北京國立專門美術教育研究》等)
〔按〕包括《民國音樂史年譜》在內的許多文獻,均稱自北京美術專門學校改制設立的機構為「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或「北京國立藝術專門學校」,然從李中華碩士論文《一九一七──一九三七年北京國立專門美術教育研究》頁四十所附的關防圖樣,及當時留存的檔案看來,正式校名應為「國立藝術專門學校」。但若引文中出現「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或「北京國立藝術專門學校」措辭,為尊重各論者表達意願仍維持原文,惟所指涉均為「國立藝術專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