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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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二年八月北京大學附設音樂傳習所成立,蔡元培兼任所長,蕭友梅任教務主任。是年十月三日舉行入學考試,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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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五年八月國立北京美術專門學校奉教育部令改為國立藝術專門學校,增設音樂系、戲劇系,蕭友梅、楊仲子、劉天……
- 將所用小提琴賣予鄧炳奎(該琴後由伍伯就於廣州購得),所得錢財與同學捐助等作為盤纏,得以前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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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七年十月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院長蔡元培批准蕭友梅籌建國立音樂院計劃。又中華民國大學院在南京成立,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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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國立音樂院在該院演奏廳補行開學典禮,標誌著中國第一所高等專業音樂院校的建立,由創辦人、當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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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八年八月蕭友梅率國立音樂院師生遷校到畢勳路(今汾陽路)十九號,並在辣裴德路(今復興中路)一三二五號桃……
- 辭嶺南大學軍樂隊長一職,離校前往上海,並委請母校語文教師冼玉清就近多加照顧母親。又因曾受教於……
- 致信董任堅,敘明董夫人王瑞娟轉交三十元紙幣已收悉,惟因經濟狀況不佳,仍無法將現有工作辭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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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日蕭友梅向教育部提交第三次辭國立音樂院代院長職務呈文。(見《蕭友梅編年紀事稿》頁二五七)
- 國立音樂院為便利有留宿需求之學生,一改去年校務會議「暑假內學生概不住院」決定,開放學生暑期留……
- 蕭友梅得知國民政府將修改《大學組織法》,擬將國立音樂院改組為專科學校,故致函時任立法院院長、……
- 教育部訓令國立音樂院改組為國立音樂專科學校,隨後通知九月一日將辦理音專註冊程序。然原國立音樂……
- 抵巴黎將近四個月時致信董任堅,敘明甫至巴黎須先務工求生存,月薪大致可供生活費、學費、觀賞音樂……
- 因學習及創作略有小成,又或經師長之介紹,得以結識作曲家保羅・杜卡(PaulDukas)。幾經……
- 上午十一時,赴武漢光明大戲院參加中華全國歌詠協會成立大會,並任主席,二、三百名歌詠隊人員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