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二九年(民國十八年,歲次己巳)
六月下旬

國立音樂院為便利有留宿需求之學生,一改去年校務會議「暑假內學生概不住院」決定,開放學生暑期留宿,然因辦學經費支絀,遂規定暑假留校住宿學生須繳納租宿、租琴和水電等雜費八元,校內貧困學生盼校方酌情減免或延遲繳交款項,惟此訴求遭拒,故洪潘號召上書蕭友梅抗議,學生會亦派代表赴南京教育部請願。直至七月,吳伯超(兼任學院會計)採取鎖琴房、斷水電等手段應對;經校內部分教師支持,引發校內部分學生罷課抗議、引爆第一波學潮。先生雖居於校外,然因同為貧苦出身,對抗爭同學頗表同情,亦參與是次學潮。至是月二十二日,教育部發布命令,派科長謝樹英調查國立音樂院學生會呈訴院長蕭友梅一事。

【攷】《教育部令》第七六號云:「茲據國立音樂院學生會呈訴該院院長各節,究竟是否屬實,派謝科長樹英即日前往調查。此令。」

熊樂忱〈憶星海〉云:「當時的社會是黑暗的,像他那樣的窮學生,處處都會受到打擊,音樂院當局就因為不同情這些窮困的學生而激起公憤的。那是一九二九年的夏季快放暑假的時候,有許多外省的貧苦同學,暑假想留在學校裡,可是學校要他們另外繳一筆宿雜練琴等費,同學沒有繳上,學校就把鋼琴和空房間鎖起,繼又把同學睡的床也搬走,讓大家睡地下,這些年青人忍不住了,於是發宣言,派代表到南京教育部請願,哪知道當時的教育部長王世杰就是音樂院代理院長蕭友梅的妹婿,請願當然不會有結果。不久放了暑假,同學分散了,學校就利用這個機會,分別寄了一張轉學證給我們十幾個所謂激烈的同學。」(見《專輯》第二冊頁三一○至三一一)

又熊樂忱〈重溫我和星海同志在一起的往事〉云:「我和星海在上海國立音樂院這一段時間不長,同學時間只有一年,但我們接觸較多,因我們倆人都是學生會負責人,由於工作關係,在一塊時就多些。一九二九年暑假前夕,上海國立音樂院發生了一次學潮。起因是學校當局要暑假留校學生交納宿、雜練琴費,家庭較困難的同學,已感到每年兩期的費用擔很重,實無力再交暑期額外的費用,請求院方免交,未准,雙方堅持不下,學校終於採取強制手段,搬走床鋪,封鎖鋼琴,停止水電供應,因而激起了這次學潮。當時星海同他母親住在南國社,暑期收費事與他完全無關,而且蕭友梅先生為他安排了文書抄寫工作,以維持半工半讀生活。因他飽經生活煎熬之苦,出於同情心,促使他不顧一切毅然站到窮困同學一邊,投入到鬥爭的最前列,成為這次運動的領導者之一,使他為此又遭到一次失業、失學之苦。」

又洪潘〈關於上海國立音樂院學潮事件及其他〉云:「一九二九年暑假前夕,上海國立音樂院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由於同學來自全國各地,在這樣的形勢下,有些同學想繼續留宿學校。但學校當局卻作出了這樣的規定,要求凡是留宿學校的同學,要交納住宿和練琴等費用,這樣一來,對於有錢的同學來說,當然無所謂,但對經濟困難的同學來說,卻是一個很大的壓力。因為本來交納學校的各種費用就已經很大,現在再交納假期中各種費用,等於是額外地增加了同學們在上學期間的負擔。不但生活困難的同學,一時交不起這種額外的費用,就是那些來自湖南、四川、江西等地的同學,因為他們家裡的錢寄不出來,也很難一下子交出來。比如劉蔚樵、唐畹秋、蕭景櫻等同學。雖然他們並不是十分貧苦,也都因此發生了暫時性的困難,鑒於這種情況,同學們希望能推遲交納這些額外的費用,也就是等到收到郵寄來的錢之後再交。這本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但蕭友梅對此不僅沒有表示出同情的態度,相反說:你們學費交不出來,就不要來讀書了,明年再來吧。這實際上是要這部分同學在學習中途退學。當時同學們對此表示不同意,認為因暫時沒有錢,就採取退學這種輕率辦法,這就等於是拋棄和荒廢了學業,是很可惜的事。所以當蕭友梅這樣講了之後,再加上學校當局採取了一些強硬的做法,如強行封鎖鋼琴,停水、停電等。就更引起了大家的公憤,矛盾也愈來愈激烈和公開化。不少同學聚集在一起,對此議論紛紛,表示出一種極為不滿的情緒和抗議。一場學潮的浪潮開始醞釀起來了。……學潮爆發之前,有件事我至今記憶猶新。那時音樂院的同學在住宿上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租借的,住在學校外邊,如陳振鐸、冼星海等。另一種是住校的,像我就是屬於這種情況,當時和我同住一個房間的有李俊昌、張立宋、魏沃,一共四個人。記得有一天,劉蔚樵等幾個人來到我們住的房間,加上李俊昌、魏沃、張立宋,開始議論暑假交學費這件事。我那時身體很不好,還躺在床上,但我聽著聽著就忍不住了。就很氣憤地說:『寫封信給蕭友梅,叫他走!』也就是寫封反對蕭友梅的信。本來大家的情緒都是很激動的,經我這樣一說,就像一堆乾柴上加了一把火,一下子就燃燒起來了,當即決定給蕭友梅寫封反對他的信。……學潮鬧起來以後,整個學校都跟著動了起來,很快地學校裡的同學就自動地分成了兩派。當然是以貧窮的學生為一派,而以有錢的學生為另一派。貧窮的這一邊有我、劉蔚樵、熊樂忱、冼星海、張立宋、李俊昌陳振鐸、蔣風之、張恩襲(即張曙)、唐畹秋(女)、蕭景櫻(女)、魏沃、段時敘(女)等十幾個人。另一邊是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又因為這一派中廣東人居多,所以也被叫做廣東派。其實當時學校裡的廣東人很多,也並不完全站在有錢的那一邊,有的參加了貧窮學生這邊,或是支持貧窮的學生的一邊。我記得當時有錢的一派中有勞景賢、古憲嘉等人。在老師當中,也隨著學潮的深入發展也都有著自己的傾向,如我的鋼琴主科老師王端嫻〔編按:『嫻』字原誤作『賢』〕先生,他雖是個廣東人,但卻站到了我們貧窮學生這一邊,表示了同情和支持的做法。還有一個教法文的老師,姓方(名字記不清了),也是站在貧窮學生一邊的。……在鬧學潮當中,我和張立宋還曾做為學生代表,去南京教育部請願、談判,我記得當時是高等教育司司長黃建中接見的,但沒有能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原因呢?其中有這兩個因素。一是當時教育部曾派人來學校調查鬧學潮的情況,調查人叫謝樹英,她是蕭友梅在法國時的同學,調查中曾幫了蕭友梅的忙。二是當時教育部部長王世杰是蕭友梅的妹夫。有這兩層關係,當然學潮想取得上面的支持。取得勝利,就不可能了。」

又洪潘〈喜迎校慶憶當年〉云:「本來我和冼星海聯繫不多,通過這次學潮使我對他有了較為深刻的印象。冼星海為人內向,沉靜寡言,不喜歡和別人交談,然而卻是一個至性至孝的人。我想這和他的身世與生計窘迫有關吧。他當時在經濟上很困難,在學校裡主要靠為學校刻寫蠟板印講義獲得一點收入來讀書和贍養母親。冼星海還是一個非常富有正義感的人。記得在學潮事件中,學校停水斷電之後,沒有辦法,我、張立宋和冼星海及其母親,都住到了南國藝術院(即南國社)。有一天,有位反對學潮的同學叫古憲嘉,他認為學潮是我鼓動起來的,就到我的住處興師問罪,並準備動手打我。我當時身體不好,正在病中。冼星海在隔壁聽到之後,立即出來評理,制止了古的無理取鬧,把他攆了出去。」(見《蕭友梅紀念文集》頁一七七至一八二)

又廖輔叔《蕭友梅傳》云:「一九二九年暑假,不回家鄉的學生照舊留住學校。暑假時間長達兩月以上。宿舍是租用的房屋,房租、水電等等依學校經費的比例算還不能不算是一筆可觀的數目。所以學校決定暑假留校學生每人交納八元雜費。依照當時的物價來計算,八元錢不能算是一個小數目。有些窮學生認為這是不輕的負擔,請求學校考慮學生的經濟情況酌量予以減免。這樣的事情本來通過協商是不難解決的。不幸是有人希望事情鬧大,借此改變學校的局面。恰巧這個時候南京政府公佈了《專科學校組織法》,音樂院即將因此降格為音樂專科學校,與稅務、會計、保險、交通管理等等並列。音樂院的師生當然情緒波動,本來就要插手學潮的人認為這是促使學潮張大聲勢的好機會,於是提出組織護院會,鼓動學生去南京請願。為了維護音樂藝術的尊嚴,不讓音樂學校降格到與會計、稅務一樣的水平,學生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應該愛護的。但是當時的現實,保留音樂院的大學一級的地位是護院運動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卻把護院與倒蕭聯在一起。蕭不去,音樂院也辦不好。學潮越鬧越大,越來越僵,僵到學校鎖琴房,斷水電真是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頁三六至三七)

又向延生〈蕭友梅生平若干史實考〉云:「一九二九年暑假國立音樂院的學潮中,學生代表曾兩次赴南京向教育部請願,其當事者曾著文稱當時是由蕭友梅的妹夫王世杰任教育部長,因而偏袒蕭友梅。事實上當時的教育部長是蔣夢麟,一九二九年五月十日教育部聘蕭友梅為該部編審處譯名委員會委員的聘書,以及同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委任蕭友梅為國立音專校長的委任狀,都是由『教育部長蔣夢麟』簽發的即可為證。王世杰是繼朱家驊之後,一九三三年才接任教育部長之職。」(見《蕭友梅紀念文集》頁二八○至二八二)

又〈秦譜〉云:「與洪潘、熊樂忱發起成立上海國立音樂院學生會,反對校方利用暑假向留校同學額外收取宿、琴、水費,並兩次商派代表赴南京國民黨政府教育部『請願』。」

又〈戴文〉云:「丁、洪、熊〔編按:『熊』字原誤作『潘』〕三人的訪問記〔編按:指秦氏採訪丁善德、洪潘、熊樂忱記錄等資料〕未見。但據丁說,學潮起因是『學校因南京政府不按原來標準的辦學經費如數撥款,一再採取減少、扣發和拖欠等手段,經費日漸拮据。為了盡可能節約開支,不得已採取加收暑假留校學生的宿、雜、租琴的措施。佈告貼出,激起無力繳納這筆費用的學生的強烈不滿,於是釀成抗議學潮,其中最積極的學生是冼星海、熊樂忱、陳振鐸、蔣風之、洪潘、張立宋等』;丁還說這次學潮是由學生會出面的,赴南京請願的代表也是學生會派的;『開始醞釀學潮時』,他就『曾參加過幾次學生會召開的會議』(見拙著《丁善德音樂年譜長編》)。熊樂忱和洪潘公開發表的文章同樣持此說──如熊樂忱在〈重溫我和星海同志在一起的一些往事〉中說的學潮『起因是學校當局要暑假留校學生交納宿、雜、練琴費』和『學潮中曾兩次派代表去南京教育部請願』,以及洪潘在〈喜迎校慶憶當年〉中說的學潮起因是學校『貼出一紙佈告,要暑假留校住宿的學生必須交納住宿費,引起了學生的不滿』等。丁、熊、洪都是當年學潮的參加者,但是他們又中都沒有星海等因反對校方利用暑假『額外收取宿、琴、水費』而『發起成立上海國立音樂院學生會』,以及赴南京請願的代表是由星海等『商派』之說,可見〈秦文〉顯然是因誇大其詞以至失實了。」

又黃吉士〈張曙年譜(修訂稿)〉云:「(一九二九年)六月,臨近暑期,音樂院部分離家較遠的外地窮苦學生申請留校,學校當局提出要繳納住宿費,水電費、練琴費等八元。部分學生開始鬧學潮,推選代表到南京教育部請願。張曙和冼星海此時住在被封閉了的原南國藝術學院宿舍,為了支持窮學生,他們參加了學潮行列。秋季開學前冼星海接到通知,說國立音樂院要改組為國立音樂專科學校,『請尊駕轉學他校』,從而被迫退學去法國留學。張曙被校長蕭友梅召之訓話,因蕭考慮他聲樂很有發展前途,得其寵愛,保留了他的學籍。」

又《蕭友梅編年紀事稿》云:「為了節省開支,上一年(一九二八年)放暑假前一個月,即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的校務會議早就作出『暑假內學生概不住院』的決定。今年校方規定,凡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必須交納租宿、租琴和水電等雜費八元;這本來是合理和無可非議的。當然,對部分家境貧寒學生來說,也確是個不輕的負擔,因而要求學校酌量予以減免。……從時間上說,學潮在二十日左右就發生了。至於矛盾激化到鎖琴房、斷水電似應在七月份。」(頁二五七至二五八)

〔按〕關於國立音樂院一九二九年暑假發生之學潮,過往論者多將其籠統視為一個事件,但從文獻反映的史實觀察,可知其應為兩件略有關聯的風波。其一是國立音樂院由於辦學經費不足,曾決定「暑假內學生概不住院」,但其後又為便利部分有需求之學生開放暑假住校,並規定留宿學生繳交相關費用,引發貧困學生反彈,造成部分學生與校方對立,是為第一次學潮。爾後國府擬將國立音樂院改制專科學校,再度引發學生不滿,組織「護院會」組織抗爭,是為第二次學潮。有論者認為「改專」一事係有關當局對第一次學潮的報復處置,然從蕭友梅曾致信胡漢民請求立法院等司審慎處理之舉觀察(見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日條目),「改專」是國府既有政策,蕭氏亦頗疑憾,惟不排除國立音樂院第一次學潮是引發「改專」成為事實的催化劑。據文獻觀察,國立音樂院第一次及第二次學潮,冼星海皆有參與,詳見一九二八年秋季條目。

又經查,國民政府於一九二七年十月十二日設大學院,蔡元培任首任院長,次任院長為蔣夢麟(一九二八年十月三日任職)。大學院至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改為教育部,蔣夢麟為首任部長,次任部長為高魯(一九三○年十二月四日任職)。王世杰於一九二九年就任國立武漢大學校長,至一九三三年四月方接任教育部長一職。

至於〈戴文〉所指學生會情事,目前尚無文獻明確指出國立音樂院係由冼星海、洪潘及熊樂忱「發起成立」,然熊樂忱曾表示其與冼氏皆為「學生會負責人」,又冼氏確曾參加學生會並擔任會長,詳見一九二八年秋季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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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