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至十二日期間,撰寫〈民歌與中國新興音樂〉一文,文中略分三段:一、從音樂觀點上來看民歌;二、研究民歌與創作新民歌的方法;三、民歌研究與中國新音樂前途。文中表示,研究民歌係中國新興音樂創作之途徑,亦「是音樂工作者的重要工作之一環」。又此期間,作〈國際青年進行曲〉(胡喬木作詞)、〈呂梁山青年抗敵決死隊隊歌〉(傅東岱作詞)、〈八路軍後方留守兵團團歌〉(李兆炳作詞)、〈抗戰劇團團歌〉(蕭三作詞)、〈華僑服務團進行曲〉(俯拾作詞)及〈青訓劇團團歌〉(詞作者不詳)等。
【自述】日記云:「九、十、十一、十二日〔編按:『日』字,《全集》誤作『月』〕內,寫了一篇〈民歌與中國新興音樂〉,及其他幾首歌曲:〈國際青年進行曲〉〈呂梁山決死隊隊歌〉〈後方留守兵團團歌〉〈抗戰劇團團歌〉〈青訓劇團團歌〉〈華僑服務團團歌〉……〔編按:此段記述,先生記於九月十三日之日記末。〕」
又〈民歌與中國新興音樂〉云:「……研究民歌更可以得到新歌劇新舞蹈的途徑,我們也可以效法西洋的利用民歌創作交響樂和各種形式的音樂。配合著整個政治和社會的基礎,希望中國偉大民族能夠有一種很健全的工農音樂建立,給我們創作大量民歌作為基礎,反映我們一切實際生活。我們研究民歌就正是為了要去更真實更生動反映大眾的生活、習慣、語言,通過民歌去瞭解民眾,以藉作新歌曲的參考,並且吸收民歌的優良藝術要素來創造更豐富的、偉大的、最民族性、同時也是最國際性的歌曲和樂器曲。我認為要建立中國新音樂,研究民歌是不可少的一部分重要工作,是音樂工作者的重要工作之一環!」(見《專輯》第一冊頁一○一至一○九)
【攷】〈秦譜〉云:「九月十二日,作音樂論述〈民歌與中國新興音樂〉,強調民歌是發展中國新興音樂的基礎,指出中國是『全世界民歌最多最豐富的國家』,我們音樂工作者『可以從民歌的材料裡發掘許多寶藏』。」
又〈戴文〉云:「九月十三日日記只記有『……(見前)』,並未說是哪一天寫的。收入《專輯(一)》的此文,也無『九月十二日作』的附記。另外,如果九至十二日的幾天中,星海不僅寫了此文,還寫了〈華僑服務團團歌〉等六首歌曲之說能夠成立,就和九月十日日記中補記的『九月三日至十二日,完成《九・一八民眾大合唱》』這一段話自相矛盾了。據星海的〈創作雜記〉其中談到《九一八大合唱》『是用六天功夫寫成的』,此說似更可信。因此說,《九・一八》的創作時間應是九月三至八日,而九月十三日日記說的九至十二日寫〈民歌與中國新興音樂〉等等,也就順理成章了。」
又《全集》第二卷〈國際青年進行曲〉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九年九月作於延安。」
又《全集》第二卷〈呂梁山青年抗敵決死隊隊歌〉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九年九月作於延安。」
又《全集》第二卷〈八路軍後方留守兵團團歌〉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九年九月作於延安。」
又《全集》第二卷〈抗戰劇團團歌〉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九年九月作於延安。」
又《全集》第二卷〈華僑服務團進行曲〉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九年九月作於延安。」
〔按〕惟所謂〈青訓劇團團歌〉,尚未見樂譜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