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三八年(民國二十七年,歲次戊寅)
十一月八日

上午,為西北青年幹部訓練班作二部合唱曲〈青訓班歌〉(胡喬木作詞)。下午,「在大禮堂看戲」,然「坐不到幾分鐘又被群眾喊起來」,與錢韻玲「又來一次『全面抗戰』」演唱〈在太行山上〉,並獨唱〈莫提起〉。然先生憶述,是次大禮堂演出是劇碼,「戲演得並不怎麼好」。

【自述】日記云:「上午寫〈青訓班歌〉。下午在大禮堂看戲,坐不到幾分鐘又被群眾喊起來。我和玲又來一次『全面抗戰』的〈在太行山上〉,我並且獨唱〈莫提起〉。戲演得並不怎麼好!」

【攷】〈秦譜〉云:「作二部合唱曲〈青訓班班歌〉(成仿吾詞),是抵達延安寫下的第一首作品,激勵學員樹立救國壯志,共報民族深仇!」

又《全集》第二卷〈青訓班歌〉樂譜編輯注云:「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作於延安。『青訓班』,即『西北青年幹部訓練班』的簡稱。」

〔按〕〈秦譜〉將〈青訓班班歌〉作者誤為成仿吾,且無論是冼星海日記或〈青訓班歌〉歌詞,均無「激勵學員樹立救國壯志,共報民族深仇」等說法。

引用本頁
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