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年譜線上電子版
公元一九三八年(民國二十七年,歲次丁丑)
元月二十八日

是日《新華日報》刊載之〈全國歌詠協會電蔣委員長致敬〉報導,稱中華全國歌詠協會已於本月二十七日召開第一次執委會,先生與沙梅、劉雪庵、盛家倫等十餘人與會,通過〈宣言〉及〈告全國歌詠同志書〉,並致電蔣介石委員長表示敬意。至二月十五日發行之《戰歌》週刊第六期,刊載〈中華全國歌詠協會成立宣言〉〈中華全國歌詠協會為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宣言〉二文,前者稱「把全國歌詠工作者集在一個總體之下有計劃地去開展全國廣大的救亡歌詠運動」,並「用歌詠去發動民眾,組織民眾,把他們唱上戰場,為中華民族的解放而鬥爭!」後者則聲明將支援「國際反侵略運動」,期待軍民「穩穩定定地站在同一的陣線上,團結整個的力量」。然中華全國歌詠協會並未有效運作,先生曾憶述:「它自誕生不到幾個月就夭折了!並沒有收到好的影響,這是經驗教訓應檢討檢討的。」

【自述】《反攻》歌曲集〈自序〉云:「已往『全國歌協』曾經組織過,但可惜得很,它自誕生不到幾個月就夭折了!並沒有收到好的影響,這是經驗教訓應檢討檢討的。」

【攷】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新華日報》第四版〈全國歌詠協會電蔣委員長致敬〉云:「全國歌詠協會,自於前日開成立大會後,即積極進行工作,昨於市黨部開第一次執行委員會,到沙梅、冼星海、劉雪庵、盛家倫〔編按:『盛家倫』一名,原誤作『盛倫家』〕等十餘人,通過〈宣言〉〈告全國歌詠同志書〉,並致電蔣委員長,表示敬意。」

又〈中華全國歌詠協會成立宣言〉云:「在全抗戰中,除了軍事上的工作以外,政治上的工作,便是一方面鞏固已有的民眾組織和組織已覺醒的民眾,一方面加快地喚醒尚未覺悟的民眾,把他們組織起來。喚醒民眾的方法,救亡歌詠運動正起其中的一種,因為歌詠最能感動人,煽動的力量最大,所以我們便把歌詠作為我們鬥爭的武器。每個中國人都應將其能力貢獻給國家,我們是一群音樂工作者,所以,我們也應當盡我們的力,那就是說,我們要用歌詠去發動民眾,組織民眾,把他們唱上戰場,為中華民族的解放而鬥爭!但是,我們不能一盤散沙,因此我們把全國歌詠工作者集在一個總體之下有計劃地去開展全國廣大的救亡歌詠運動。我們的工作和策略是要按照客觀條件和地方特殊性而決定的,不拘於舊的公式主義,而注意於有效的方法。我們大家都努力去工作,但不敢擔保沒有錯誤,希望每個中國同胞要隨時指示我們、批評我們、督促我們。」(見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五日發行之《戰歌》週刊第六期)

又〈中華全國歌詠協會為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宣言〉云:「正在水深火熱當中的同胞們:只要是有血有肉的生物,誰也不能忍受被剝奪,被凌辱,被殺害的痛,只要是有感覺有思想的人類,誰也不忍心剝奪人,凌辱人,殺害人。可是,在現在的世界上,在現在的人類中這種被剝奪,被凌辱,被殺害的正不知多少,而剝奪人,凌辱人,殺害人的事件也正層出不窮!像阿比西尼亞的被鯨吞,西班牙遍地的烽火狼煙,以及我們正身受的東方海盜的強梁霸道,這些都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汙點。為了洗刷這最大的汙點,全世界主持正義的人士們發動了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我們,我們正在被宰割被殺害的同胞們應該怎樣呢?無疑地只有穩穩定定地站在同一的陣線上,團結整個的力量,把強佔我們土地,殺我們同胞,奸淫我們妻女的日本鬼子一股腦趕出去!」(見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五日發行之《戰歌》週刊第六期)

又〈秦譜〉云:「一月二十七日,與沙梅、劉雪庵、盛家倫等在漢口舉行全國歌詠協會首次執委會會議,通過〈全國歌詠協會成立宣言〉和〈告全國歌詠同志書〉,號召各地歌詠工作者團結在協會的『總體之下』,『把歌詠作為鬥爭的武器』,在各地城鄉『有計劃地』開展『救亡歌詠運動』,把群眾『唱上戰場』,後在延安為此著文作了總結:惋惜該會『誕生不到幾個月就夭折了』,『沒有收到好的影響。」

又李莉〈冼星海在武漢〉云:「中華歌詠協會的成立可以說是武漢抗戰歌詠運動的第一次高潮,形成了音樂界的民族統一戰線聯盟。主要發起者冼星海可以說是為推動武漢救亡歌詠運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實際的工作仍然存在很多問題。例如中華歌詠協會成立後,曾陸續計劃『發起為難民、傷兵募捐公演』,以及『從事調整組織計劃、幹部人才之訓練及深入群眾之宣傳』工作,舉行歌詠座談會和星期歌詠會,但因理事會負責人的流動性太大,因此一些計劃並『不能按步推進』。」

〔按〕〈秦譜〉稱據本年元月二十八日《新華日報》、二月《戰歌》週刊(第六期),及冼星海《反攻》歌曲集自序所記。然而本譜對《新華日報》之報導持保留態度,因為無論自本年元月二十五日起,冼氏離開漢口前往安陸,至二月十九日才返回,則不可能於元月二十七日赴「全國歌詠協會首次執委會會議」,故本譜以報刊發行時間為繫事依據。然而,從前文記述可知,中華全國歌詠協會雖選舉出多位音樂界要人為執行委員,並擬訂多項計劃,但從冼氏曾自述從未與黃自會面(黃氏亦被選為協會執行委員)一事看來(詳見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條目),可知中華全國歌詠協會的運作並非嚴謹有秩序,所謂被選舉出的執行委員可能從未全體到場開過會,故其運作不善,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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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