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九三七年(民國二十六年,歲次丁丑)
十月七日
應「漢口市戲劇界勞軍公演團」邀請,隨「演劇第二隊」一行假光明大戲院演出《保衛祖國》《九一八以來》《盧溝橋》《上海之戰》《在東北》《逃難到漢口》等劇目,所得收入悉數捐贈漢口市抗敵後援會慰勞殺敵將士。
【攷】〈齊譜〉云:「應『漢口市戲劇界勞軍公演團』之邀,演出話劇《保衛祖國》(據當日《武漢日報》報導)。」
又夏煉〈一九三七──一九三八:武漢抗戰時期音樂獻金活動〉云:「一九三七年十月五日,上海救亡演劇第二隊在洪深領導下來漢。一行十四人,稍作休整,於十月七日便在光明大戲院演出新劇《保衛祖國》,售資悉送各界抗敵後援會充作勞軍之用。」
又涂文學、閔晏清〈武漢抗戰時期漢口勞軍義務演出〉云:「話劇於一九三七年十月七日參加第七次義演:『漢市劇業劇人勞軍公演團假座光明戲院,商請上海話劇界救亡協會戰時移動演劇隊第二隊公演勞軍。演員:洪深、金山、王瑩、田芳、田烈、陳天國、劉茫、田沖、張季純、冼星海、賀格、黃治、白魯、李聲韻、顏一煙、金子兼、鄒雷。劇目:《九一八以來》《盧溝橋》《上海之戰》《在東北》《逃難到漢口》。所得戲資悉交漢口市抗敵後援會慰勞殺敵將士。』」
〔按〕本譜編著者尚未能檢索當時《武漢日報》資料,故未見報導原文。以下條目所引文獻若涉及《武漢日報》者,將於引文末標出,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