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九三九年(民國二十八年,歲次己卯)
四月十六日
上午,參加魯迅藝術學院音樂系會議,討論是週課程安排,決議先生「擔任二小時的指揮,三小時的唱歌」。下午,「有幾位工人學校的代表來抄歌」,二時許「指導第三隊唱《黃河大合唱》」,後因疲乏「回房午睡」。後田方來訪敘談,光未然及李鷹航亦來訪排練〈黃河之水天上來〉,李氏彈奏三弦。晚間,赴「生產運動總結束晚會」,抗敵演劇第三隊演出《黃河大合唱》及〈黃花曲〉,黨校、魯藝亦參與演出,至十二時結束。先生評價是次《黃河大合唱》演出,「除女聲獨唱不十分好外,其餘都很進步」。
【自述】日記云:「上午音樂系開會議,討論處理這星期的學習。我擔任二小時的指揮,三小時的唱歌。下午有幾位工人學校的代表來抄歌。二時指導第三隊唱《黃河大合唱》。下午回房午睡,因身體太疲乏了。田方又來談天。不久光未然同志來朗誦,〈黃河之水天上來〉很好,而且是配合李鷹航同志的三弦伴奏。他請我和李、玲去抗大合作社食麵。晚上赴『生產運動總結束晚會』。節目有第三隊的《黃河大合唱》及〈黃花曲〉,黨校的『舞蹈』及〈夜之歌〉,魯藝的雙簧。十二時才散會。第三隊除女聲獨唱不十分好外,其餘都很進步。」